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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民专业合作社逆势提速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80票  浏览97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11月11日 14:37

  经历了去年“5·12”汶川特大地震和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后,四川并没有放慢发展的步伐,逆境反而成为了腾飞的契机,在刚刚落下帷幕的第十届西部国际博览会上四川一举拿下了4705.27亿元的大单。

  日前全国工商联与农业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组成的调研组,赶赴四川,就民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希望从四川省的农业经济发展中找出四川快速腾飞的答案。

  作为全国起步最早的地区之一熏四川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创新在西部欠发达地区具有一定的先导性。

  据不完全统计,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熏四川省各地区合作社呈现出了速度加快、实力增强的发展态势。截至2009年6月末熏四川省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8889个穴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的有6830个雪,拥有成员108.44万名熏带动农民283.44万户,统一销售农产品总值148.18亿元。

  农民增收的强大推动力

  一片放眼望不到边的葡萄园间,树立的大幅广告牌竟然是几位农民笑逐颜开地数着手里的人民币,朴实的表现手法让人切实感到的农民增收的喜悦。成都龙泉驿区洪安村的一位年轻的农民告诉记者:“自从加入了合作社后,我们种的水果不愁卖了,市场要啥我们种啥,现在出去打工的人少了,种地照样拿工资。”

  这位农民说的就是成都金果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后给当地农民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这片地以前种的是麦子,土地流转之后,3500亩土地标准化种植葡萄。我们金果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现辐射龙泉驿区6个乡镇,覆盖绿色果蔬产基地2万余亩,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已达18782万元。”合作社负责人马倩告诉记者。

  流转土地的农户不仅可以得到800斤大米市场价的租金,如果他们返回田间种地,还能拿到合作社发的绩效工资,农闲时再到基地打工挣取务工费,到年底合作社还会对农户进行二次返利。年轻的农民钟大哥就欣喜的告诉记者:“我们家的5亩土地流转前年纯收入3000元,现在不仅有租金6000元还有上班的工资15000元,一年能有2万多元了。”增收是一方面,合作社还能为农民有效地规避市场风险,保护农民的种地的积极性。位于眉山的四川味聚特食品有限公司就与10多个合作社和近万名农户签订收购合同,公司采取保护价收购制度,如蔬菜低于市场价,公司按保护价回收;如高于市场价,则随行就市。

  眉山市的东坡区农业局一位负责人告诉我们,截至2009年9月底,眉山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95个。

  2008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4845元,而加入合作社的农民社员收入水平平均可达6000元左右,高的可达2万元左右。

  探索模式创新突破发展瓶颈不仅是种植业,四川省发达的养殖业早就开辟出了一条成熟的“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合作模式。随着农业产业化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为企业和农户搭建一个对接的平台,统筹农村资源、提高生产效率、规避市场风险,农民专业合作社就孕育而生了。

  但在合作社的实际运行过程中,大部分合作社只能依靠龙头企业,没有自己的造血功能,资金往往成为制约合作社发展的最大瓶颈。如何解决这个难题,许多合作社都在不断摸索,希望通过新的模式扭转这一局面,四川金利猪业合作社就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

  2005年,由政府配套40万元,企业出资40万元,社员养猪户滚动出资20万元,共建“猪业风险保障基金”,成立了金利猪业合作社。合作社不仅统一品种、防疫、技术,还统一保护价回收,死猪补偿,这就需要大量的资金,光靠政府的补贴和企业的资助是远远不够的。

  为此,金利猪业合作社引入“小额担保”和“生猪保险”机制,引导农户由“合同+合作”向“合同+合作+股份合作”机制转变。以股份合作制模式与农户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这种模式上的创新,让企业能够逐渐从合作社的运作中脱离出来。

  解决农村留守问题当走进村落,看到村子里有许多老人、小孩儿和妇女时,就会发现作为我国人口大省的四川,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留守问题已经迫在眉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在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同时,也为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和留守人口找到了一条新的出路。

  记者在眉山九升兔业合作社的培训班上就见到了许多老年学员,由于年龄和身体状况的限制,他们留守家乡,利用业余时间他们到合作社的学习班,学习养兔的专业知识,再由合作社提供种兔,回家自己养殖,最后由合作社统一收购。参加合作社养兔不仅增加了收入,还为农村留守人口提供了一条致富的道路。学习班的学员笑称自己为“386199”部队,因为培训班的教室里大部分都是妇女、儿童和老人。

  政府扶持建立长效机制随着调研的不断深入,记者发现,寻求政策上的支持是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的要求。在未来农村经济的发展中,合作社是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但它的完善与成熟还需要一个过程,仅靠龙头企业对合作社的扶持是大大不够的。“政府应该采取切实措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项目申报、资格审批等政策扶持。”四川省犍为县和风生猪和生产专业合作社董事长郑永贵说。

  可喜的是,日前在农业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孙中华就表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我兴办、自我管理、自我受益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它涉及的产业是弱质的农业,成员是各类市场主体中的弱势群体——农民,因此,需要国家对它给予特殊支持。目前已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措施。”在税收优惠方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在金融支持方面,明确提出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纳入农村信用评定范围;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和鼓励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信用合作。

  在财政扶持方面,2003年到2008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已经达到8.45亿元。农业部从2004年起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建设,目前已累计安排项目资金1.45亿元,扶持了800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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