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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城郊家庭农场近2000家有四种模式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188票  浏览461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4年5月19日 14:46


  
  ■相关标准
  
  一、申报主体条件:
  
  1、家庭农场主为具有武汉市农村户籍、从事农业生产发展的农户(提供银行账号);
  
  2、男性年龄在50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5岁以下;
  
  3、具有高中或相当高中以上水平,具有市农广校以上部门颁发的“绿色证书”;
  
  4、有2名以上固定劳力从事生产,以农业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
  
  5、掌握主产业种养技术。
  
  二、建设标准
  
  1、种植业家庭农场
  
  规模标准。流转土地10年以上,种植优质稻、油菜、鲜食甜玉米在100亩以上,种植蔬菜、西甜瓜在50亩以上,设施栽培(钢架大棚)在10亩以上;
  
  2、水产业家庭农场
  
  规模标准。流转集体养殖水面10年以上。精养鱼池60亩以上;
  
  3、种养综合型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主进行种植业、水产业等综合经营,并以种植业为主,其种植的某一项土地规模标准达到或超过上述种植产业规模标准的下限,其他产业经营也应达到上述相应土地规模标准下限的50%以上,劳力、技术、设施、经营管理标准参照上述产业标准实施。
  
  4、循环农业型家庭农场
  
  具备固定的场地场房和场区围墙、消毒池,畜禽饲养、排污等配套设施齐全,动物疫病防控和抗灾能力较强,实行“畜禽-沼-种植”的循环农业模式。
  
  (1)畜禽养殖标准:
  
  生猪:生猪:建设猪栏500m2以上,年出栏200-400头;
  
  肉牛:建设牛舍500m2以上,年出栏100-200头;
  
  蛋鸡:建设鸡舍400m2以上,年存笼5000-10000只;
  
  肉鸡、肉鸭:建设鸡或鸭舍600m2以上,年出笼10000-20000只。
  
  (2)循环农业标准:以畜禽粪便(沼气)为纽带的再生能源循环利用模式为纽带,实现动植物互利的种养结合模式,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畜禽-沼-种植”的生态农业循环模式,配备的沼气池不少于50m2。
  
  三、申报和验收程序
  
  (一)申报材料。
  
  1、申报家庭农场项目建议书,包括建设类型、建设内容、现有建设标准及资金效益分析等;
  
  2、《武汉市家庭农场补贴项目申报表》、家庭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流转清单、土地流转交易鉴证书、养殖水面承包方式合同(水产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非基本农田的土地承包合同(畜牧业)、《动物防疫合格证》、“绿色证书”、家庭农场的实施方案等资料。
  
  (二)申报验收程序
  
  乡(镇、街)经管站申报——区农业、水产、农经主管部门审签——区农村经济经营主管部门会同区财政局审核——报送市农业(经管)局、市财政局——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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