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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葡萄树被“死对头”拔扯 莽撞汉锄头砸向“冤家”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四川新闻网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3票  浏览64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1年7月26日 12:34
  四川新闻网 7月26日讯 家住南充市顺庆区顺河乡的莽撞汉李虎(化名),发现自己种的葡萄伤痕累累,怀疑是邻地的同村人故意破坏,于是两家在地里发生了口角,莽撞汉李虎用锄头将两老人砸伤,致使一人肋骨被打断两根,一人多处软组织受伤。25日,记者从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获悉,李虎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赔偿受伤者医药费等费用共计10188余元。
  
  今年57岁的李虎,脾气仍像年轻时候那样暴躁莽撞,村子里的人谁也不敢招惹他。因为他的孙儿爱吃葡萄,于是李虎便种了很多葡萄,并在同村的空地也种上了葡萄。为了让葡萄长得好,李虎经常到地里去查看葡萄的长势,一日,他发现自己种的葡萄有被人拔扯的现象,而隔壁的土地则是由自己平时在村里的“死对头”在种植,他怀疑是自己死对头的作为。
  
  3月8日,李虎像往日一样,拿着锄头准备去地里翻土,在路上遇见了自己的“冤家”。于是他将这对冤家夫妇拦住,质问他们是不是动了自己的葡萄树。这对年过七旬的老夫妇,不予理睬,扭头就想走,没想到,老夫妇的行为在李虎眼里是逃避责任的行为,于是他转到这对老夫妇面前开口就骂。老夫妇经不起一个小辈在自己面前开骂,就回骂起来,于是矛盾升级,李虎先是从地上捡了几块大石头砸向夫妇两人,后又挥锄砸向老人,直到两人连声求饶才收手。
  
  经审查,顺庆区人民法院认为:李虎因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赔偿受伤者医药费等费用共计10188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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