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荔枝采摘等将有标准可循 “三围”不同价不一
“一日而色变,二日而香变。”这种“娇贵”的水果就是荔枝。广西荔枝年产量占全国荔枝产量的三成,位居全国第二,但因为荔枝的采后商品化处理相对滞后,销售品质和时间受到局限,影响荔枝品牌形成及果农收入。记者从自治区质检局获悉,从12月25日开始,广西地方标准《广西荔枝采后商品化处理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正式实施。今后,广西荔枝采收、分级、预冷、贮藏将有标准可循,这将延长荔枝货架期,使荔枝价值进一步增加。
粗放管理限制广西荔枝发展
家住博白县沙河镇沙河村大旗屯的荔农老凌已经种了10来年荔枝。他种植的“三月红”荔枝,刚上市的时候每公斤批发价能达到12元左右,但之后价格就会一路下跌。他说,为了抢收抢卖荔枝,荔农剪果实时就没那么仔细,往往没熟的也被剪下。摘下的荔枝就用竹筐装着等待果贩来收,如果果贩来得不及时,只能眼睁睁看着荔枝变质坏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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