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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摘取全国有机农业(苹果)示范基地桂冠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人民网-山东频道 作者:张爱琴 左效强 亓永霞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314票  浏览53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1年9月06日 19:10
  自从沂源苹果入选“奥运果”、“全运果”,获得了国家农业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成为山东省第一个获准使用地理标志的苹果产品后,创建“有机农业示范基地”项目一次性的通过了验收,再次为山东省沂源县增添一块金灿灿的招牌。
  
  8月28日至29日,农业部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组成了以中绿华夏有机食品中心常务副主任李显军为组长、北京市农业绿色食品办公室主任欧阳喜辉为副组长,中绿华夏有机食品中心主任助理、认证二部部长高秀文、检查员张慧、山东省绿办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专家组验收。农业部专家组在农业部有机食品认证中心主任李显军的带领下,到沂源县对创建全国有机农业(红富士苹果)示范基地进行实地评估验收。
  
  专家组先后到中庄镇、张家坡镇和悦庄镇有机农业生产基地和农业龙头企业实地查看,听取汇报,与农户面对面访谈,详细了解全县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情况。
  
  沂源县创建“有机农业示范基地”项目于2008年12月经国家标准委增补立项。连年来沂源县立足独特的生态条件和优势,积极深化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实施“品牌惠农”战略,加快发展有机品牌农业,建成了中国首个有机苹果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带动了全县以红富士苹果为主导的优势农产品有机化生产,实现了有机农业发展的突破。
  
  创建三年来,沂源县严格按照验收办法和任务计划书的要求,精心组织,强化管理,扎实推进,稳步实施,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
  
  首先是建立健全了示范区建设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体系。
  
  其次进一步完善了标准体系,主持起草制订了《有机红富士苹果等级》、《有机红富士苹果生产技术规范》两个山东省地方标准实施,建立了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指导,地方标准为补充,企业标准为主体的标准体系。
  
  再次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明白纸等形式,不断提高种植户的标准化意识,扩大了标准化在社会的影响力。
  
  四是加大标准执行力度,以“五统一”为主线,即统一栽植、统一浇水、统一追肥、统一修剪、统一防治病虫害,全面推动标准实施,实现了有机红富士苹果的区域化种植、标准化管理、产业化经营。
  
  五是强化过程监督,建立健全了生产过程和标准实施过程记录,实现了果品生产、收储、经营全过程的可追溯机制。
  
  三年创建终有成。全县示范区有机生产面积达到10万亩。沂源已建成有机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5万亩,制定的有机苹果生产标准被确定为山东省标准;全县绿色、有机认证农产品达到80个,其中有机认证农产品达60个,国家地理标志认证农产品3个,认证数量均是全省最多的县份。,“沂源苹因”以品牌价值27.58亿元,进入“2010中国农产物区域专用品牌百强”,位列第31位,再次力证其正在天下的影响。
  
  专家组认为,沂源县高度重视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申报创建的全国有机农业(红富士苹果)示范基地生态环境良好,**管理体系完整,制度健全,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特别是以龙头企业为带动,打造了一批有机农业品牌,推进了产业化经营。
  
  同时,通过在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创建中,推广“畜沼果”、“一池三改”等生态循环模式,促进了农户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新农村建设、生态家园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多赢。
  
  专家组一行按照《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创建与管理办法》要求,对沂源县和金乡县的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创建项目,经过听取汇报、资料审查、实地检查、现场农户访谈、认定评分等程序,最终出具了验收通过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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