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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施工妨碍卖桔 果农索赔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131票  浏览100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2年2月21日 12:55

  涉及飞来峡镇11户果农,14万斤沙糖桔错失销售良机

  作者:郑丽行

  
  正在施工的广乐高速路是11户果农沙糖桔外运的唯一途径。

  □文/图南方农村报记者 郑丽行
  
  虽然本季沙糖桔价格普遍不尽如人意,但清远清城区飞来峡镇高田社区红星村的11户果农认为,拉低他们的桔子价格的,不是整体低迷的销售环境,而是果园前正在施工的高速公路。
  
  因前段时间持续阴雨天气,广乐高速(广州至乐昌)高田段施工道路泥泞不堪,车辆无法通行,这条路也是11户果农外运的唯一途径。这些果农认为,道路无法通行导致他们错失销售良机,施工方应承担相应赔偿,目前果农代表已向飞来峡镇政府递交书面申请。
  
  经镇政府估产,受损果园产量为14.35万斤。但截至目前,该问题如何解决仍未有定论。
  
  14万斤沙糖桔无法外运
  
  红星村果农陆光波表示,春年前他已与果商定好价格,但采摘期遇到持续阴雨,导致广乐高速路面泥泞无法将果运至目的地,他的沙糖桔至今还挂在树上。“如果不是道路原因,在节前就能以1.6元/斤的价格卖出,现在也早就卖完。”
  
  据了解,该村共有11户果农的沙糖桔遇到同样困境,他们都将责任归结于还处在施工状态的广乐高速公路。
  
  为此,这些果农已向飞来峡镇政府递交了书面申请,要求解决沙糖桔无法销售的难题,还在果园附近的道路旁边竖起“赔偿损失,还我心血”的牌子,以求政府给予重视。
  
  随后,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迅速与广乐高速各方负责人协商,寻求解决方案。一位工作人员介绍,鉴于沙糖桔采摘季节的特殊性,当务之急的便是估算损失。2月7日,飞来峡镇政府、广乐高速指挥部、广乐高速高田段业主及施工队、红星村果农等共同前往受影响的果园估产,初步认定这些果园的总产量为14.35万斤。
  
  产量估损各方虽已达成一致,但谁来责任认定各方仍僵持不下。
  
  对于果农一口咬定施工方一定要负全责,广乐高速高田段施工队管理人员骆新田并不认同,他表示,施工队是完全按照设计图规定区域施工,并没有超出范围,因而果农的损失不该由施工方负责。他表示,若是施工不善,造成产量损失或污染周围农田,这才是施工队的责任。
  
  如何赔偿仍然尚无定论
  
  谈及此次事件的责任认定,飞来峡镇高田社区拆迁办工作组组长麦信邦介绍,施工影响了果农销售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但这只是造成滞销的原因之一,具体赔偿数额还要双方继续商定。
  
  飞来峡镇高田社区招商办主任林卫兵也表示,道路不畅并不是沙糖桔滞销的全部原因。“年前天气好的时候,我们就多次劝果农要尽早卖果,但果农为了博取后市高价,多数持观望态度。”他说,“可谁也没预料到前段时间会一直下雨,如果天气好的话,也就不会出现这一情况。”
  
  目前,果农与施工方仍在为具体赔偿方案争执不下。
  
  据多位受害果农称,原本可以1.6元/斤出售的沙糖桔,由于道路泥泞不能通行,错失了最佳销售时机,最后只能以0.9-1.0元/斤“贱卖”,因此他们要求应按每斤补0.6-0.7元差价的方式进行赔偿。
  
  但高速公路施工方对此并不认同。广乐高速征地拆迁部高田段一位相关人员向记者表示,沙糖桔跌价是多方面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道路不畅只是其中之一,他还表示施工方在春节期间已根据现场情况,在原有土路上填石粉,尽量协助果农卖果。
  
  广乐高速修建中标单位——长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高田段负责人则承认,道路不畅确实影响到果农卖果,并表示当前正积极配合协助果农卖果,与镇政府共同统计果农损失状况。但在赔偿具体金额上他表示“还需进一步协商”。
  
  清城区广乐高速指挥部主任潘桂财在了解到事件后,表示指挥部与镇政府会在保证各方面利益均衡的前提下,尽快解决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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