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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错农药葡萄绝收两年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永康日报   发布者:管理员
热度540票  浏览420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3年6月13日 14:11
  近日,唐先镇石桥头村村民老胡向我市消保委反映:4月28日,他在当地一农资店买了一种农药,由店方进行配比后,喷洒在自家种的葡萄上,几天后发现葡萄和叶子全部枯萎死亡。我市农业部门的专家上门查看后,说是该农药的比例配错了,用药时间也不对,它只能在葡萄生产的后期才能使用,现在要等两年以后才会再生葡萄了。损失已经造成,如何赔偿,双方谈不拢,求助消保委。
  
  目前,双方和解,由农资店赔付老胡1.8万元,一次性了结此事。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农药经营单位应当向使用农药的单位和个人正确说明农药的用途、使用方法、用量、中毒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项。使用农药应当遵守农药防毒规程,正确配药、施药,做好废弃物处理和安全防护工作,防止农药污染环境和农药中毒事故。违反法律规定,造成农药中毒、环境污染、药害等事故或其他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经营者提供的种子、种苗、肥料、农药、兽药、饲料、种畜禽或者农业机械等农业生产资料,因质量问题造成农民减产、绝收、畜禽死亡或其他损失的,经营者应当赔偿农民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目前,正值葡萄生长的关键时期。考虑到农药商品的特殊性,不少果农科学用药知识有限,一些农资店在出售农药时,往往因生意忙、买药人未问等原因,未能主动向果农讲明农药的用途、使用方法、用量、中毒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导致果农一旦用药不当,往往影响一年甚至多年水果收成,损失难以挽回,市消保委特别提醒:农资店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要注意以上法律规定,履行自己应尽的法定义务,为“三农”提供更贴心更专业的服务;广大果农也要依法、科学用药,确保水果用药安全;万一遭遇涉农消费纠纷,双方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农业局或者消保委咨询、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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