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四项措施确保进口水果质量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8日讯(记者 梁丽霞)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国进口国外水果105万吨,出口水果数量达到160万吨,那么质检总局是如何确保进口水果的质量,又是如何促进我国热带水果出口呢?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动植司司长黄冠胜今日做客中国经济网“中经在线访谈”栏目时介绍了相关情况。
四项措施确保进口水果质量
第一,实行检疫准入制度,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和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对首次入境的水果实行检疫准入和风险分析制度,确定进境检疫条件后方可开展贸易。
第二,实行检疫审批制度,水果进口前,进口商须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获得进境检疫许可证。
第三,进境检验检疫,水果进口时,进口商须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经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进口。
第四,建立疫情监测体系,在口岸、仓储、集散地及周边地区开展疫情监测,发现疫情及时发布预警通报。
积极促进我国热带水果出口
由于水果携带有害生物风险比较高,许多国家都制定了非常严格的检疫要求。为了打破国外技术壁垒,促进我国热带水果出口,质检总局也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一是加强与进口国的检疫部门进行合作,积极配合进口国开展风险分析工作。
二是指导果园和包装厂建立疫情疫病和农药残留监测控制体系,提高水果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三是积极与国外检验检疫部门磋商,确定水果出口检验检疫条件。
四是做好出口水果的检验检疫工作,确保符合国外检验检疫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