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苹果”销售专场合约交易规则简易公告
各交易商:
“静宁苹果”合约为销售专场合约其交易行为按照上海大宗农产品CCBOT专场交易(创业板)规则执行,为充分提示专场交易模式的风险,特将“静宁苹果”销售专场合约的主要交易规则公告如下:
一、“静宁苹果”销售专场交易是指本市场为专场主持交易商特别开设的现货专场标准化电子交易合同的网上销售交易,其间专场主持交易商为唯一的卖方,其他交易商只能够先买入交易。一经成交持有电子合同即可以发出交割锁定,成为不可转让、不可撤销合同;
二、“静宁苹果”销售专场合约交易保证金冻结:交易商在交易系统中发出邀约即自动冻结期拟成交金额20%的交易保证金,直到该交易撤销以及交收完成释放该保证金;
三、在电子交易合同持有期间,本市场实行次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即按照上日交易结算价格(该合同当日所有成交的加权平均价格)对应进行结算,经过结算存在浮动亏损的必须在当日开市交易前补足保证金,否则构成违约;
四、本市场交收手续完成后,在仓单规定的有提货期限内(一般不超过7天,国家法定的节假日顺延),买方必须到现货规定的地点完成提货或办理完成货权转移法定手续。否则本市场可以作出必要的处罚,包括不限于罚金、赔偿等;
五、“静宁苹果”销售专场交易实行违约赔偿制度,由CCBOT从违约方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给守约方,但最高限额不超过其所交的保证金额度;
六、“静宁苹果”销售专场合约的交割方式为滚动交割,交易周期为2010年8月10日至2010年12月10日,交割周期为2010年10月15日至2010年12月15日;
请广大交易商相互转告。
上海大宗农产品市场
2010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