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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超市高价水果包装上难觅保质期踪影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大众日报 作者:李静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403票  浏览130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2年4月19日 13:54
  □李静
  
  近日,济南的崔女士在购买进口热带水果时,遇到了一件窝心事。崔女士在舜耕路的某大型超市,购买了一斤多的美国提子,价钱大约48元/斤。“回家一看,果皮和果肉都已经瘪了,一看就是放了好长时间,有的甚至都已经坏了”,崔女士气愤地说:“包装上的时间是我购买水果的时间,而水果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产地等信息都没有。”本想尝尝新奇的热带水果,却花钱买来不清不楚的干巴水果。
  
  笔者去崔女士所说的超市走访,看到美国提子、番荔枝菠萝蜜以及榴莲,根本就没有标注保质期。七里堡一位水果批发商孙先生告诉笔者,现在大量上市的热带水果价格普遍都很贵,他们进货根本不敢进太多,怕卖不出去放坏了,因为这些水果的保鲜期最多也就一个月,其中,崔女士买的美国提子的保质期也就15天左右。孙先生说,水果超市现在放置的木瓜、美国提子,并不一定就是消费者认为的当季水果。
  
  做水果超市多年的李小姐告诉笔者,对于水果的保质期我们国家现在还没有相关规定,这也就给了很多不法商贩可乘之机,有的水果一放再放,根本不新鲜还依然坚强地留在专柜,以原价卖给消费者。超市里卖的被剥开的菠萝蜜,就曾被很多消费者反映里面有小黑点,吃起来发涩发苦。李小姐说,这是由于冰柜的原因,虽然没有在表面上出现**的痕迹可也早就不新鲜了,很多消费者吃了以后都会感觉不舒服。消费者在购买的时候,销售人员会说是当天剥开的,事实可能确实如此,但是,在剥开之前这些水果被放了多长时间,这就无处可知了。
  
  我国《食品安全法》中明确指出,消费者要求十倍赔偿金的前提是:经营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其中强调了经营者“明知”的前提。可在实际经营中经营者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恐怕不会主动承认是“明知”销售的。这显然会增加消费者的维权难度。
  
  对此,一些消费者提出异议,这些进口水果从外面看很难判断它们是否新鲜,有些售价还很昂贵,如果买到内里变质的水果,却不能获得合理赔偿,对消费者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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