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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28斤枇杷10斤“皮” 过度包装欺诈消费者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海南特区报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447票  浏览173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2年4月18日 11:51
  昨日上午,市民吴女士向本报反映,前两天她在海口南北水果市场花180元买了一筐枇杷包装重28斤,回家她将包装枇杷的塑料筐与垫在筐子里的纸一称,竟有10斤。吴女士认为商家这种过度包装的行为欺诈了消费者。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消费者在水果市场零售区购买水果时,有权利选择整筐(箱)或者散装购买,如果选择整箱购买,商家也有义务告知消费者整箱的毛重与净重。记者党朝峰
  
  消费者:包装纸像用水浸泡过
  
  吴女士介绍,她在南北水果市场C区一家零售店买了一筐枇杷,筐子里的枇杷分为4层放置,每层均为30个。“我当时想买几斤,但店主不同意,称只能整筐购买。整箱枇杷连包装重28斤,6.5元一斤,我花了180元。”吴女士说,当时她问店主包装纸怎么这么厚,店主解释说枇杷容易磕碰,都是这样包装的。“包装纸看起来像用水浸泡过。”吴女士说。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海口南北水果市场C区进行暗访,C区有几家店销售枇杷。听说记者要买枇杷,一家店的老板立刻将一筐枇杷放在称上称重,“26斤,169元要不要?”店主问。记者发现,与吴女士反映的情况相同,塑料筐里放置的包装纸很潮湿。记者问为何要放置这么多的包装纸,店主表示包装纸起到保护作用。记者问是否可以散装购买,店主明确表示不可以,并称散装卖去掉了包装的重量,卖一筐枇杷挣不了几个钱。
  
  记者随后在旁边另两家店了解了枇杷的销售情况,两家店的老板均表示可以除去包装散装销售,但枇杷的价格要高得多。记者表示包装纸箱过重,一家店的女老板表示,相比其他店用重达数斤的塑料筐包装,自己的包装纸箱“算不上有多重”。
  
  工商:商家应告知毛重和净重
  
  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海口市工商局中山工商所相关负责人。据介绍,南北水果市场有专门为消费者提供的零售区,消费者在零售区的店中购买水果,可以选择散装购买。对于吴女士反映包装过重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商家有义务告知消费者整箱(筐)水果的毛重和净重,消费者应在了解水果的重量后,再选择是否购买;如果商家没有告知消费者水果的毛重和净重,而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商家的行为就属于欺诈消费者。
  
  该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在南北水果市场零售区购买水果时,如果遇到商家拒绝散装销售,或者不告知整箱(筐)水果的毛重与净重,消费者可及时到市场内的工商管理站点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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