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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桃遇风灾一亩赔一元?保险公司理赔引果农不满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北京晨报 铁瑾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21票  浏览102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4年6月03日 07:10
  昨天,门头沟区妙峰山镇樱桃沟村果农刘女士向本报反映,27日上午,因10级大风,自家和外甥女田女士家共42亩的樱桃树受损,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测算后给出“一亩地一元”的赔偿标准。昨天双方再次协商,该工作人员表示愿接纳区园林绿化局相关负责人的建议,重新测算后,将以每亩25元的标准进行赔偿,其他投保“樱桃种植险”的果农此后也能享受同等待遇。
  
  果农赔偿金额少 不满称受辱
  
  刘女士4月中旬和外甥女田女士一起投保了“樱桃种植险”,保期至6月底。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该险种为国家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90%由政府补贴,10%由果农自付,刘女士共缴纳945元。
  
  27日上午,一场突如其来的10级大风让刘女士家27亩和田女士家15亩果园遭了殃,“有的掉在地上,有的在树枝上来回撞,好多果子不能要了。”田女士说。报险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门头沟支公司相关负责人范先生前来勘察,给出“一亩地一元”的赔偿处理结果。
  
  此话一出,刘女士气炸了肺,“10级大风,就算一棵树只掉1个果,一亩地也是40多个,按半斤算,怎么也得赔几十,凭什么就一块钱!”她说,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没有权威专家,范先生便当场拍板定损,她们不服。“这明摆着侮辱人,按这个赔法,上不上保险还有什么区别?”刘女士告诉北京晨报记者,按果品损失1%。算,田家亩产800斤,每斤售价100元,经济损失为80元/亩,而自家亩产售价更高,损失在240元/亩以上。
  
  保险公司定损有依据 未信口开河
  
  对于这“一元”的来历,范先生表示并非自己信口开河。他出示的《北京市201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统颁条款(试行)》中,“赔偿处理”条款写明,六级(含)以上风属于保险赔偿责任,由此造成果品落地的,根据受损程度比例折成亩数计算赔偿,公式为“保险金额=每亩保险金额×损失率×受损面积”。
  
  “田家一亩地里共15个落果,按每棵树产果2000个,每亩地40棵树算,损失率为千分之0.18,乘以每亩5000元的最大保额,就得出0.9375元/亩的赔偿金额”。他坚称,15个落果“是严格按照当时等距测量抽样估算的结果”。
  
  话语间,范先生捡起地上落果向北京晨报记者举例,“鸟啄的、自然生长和人为采摘过程中掉的不算”。随机查看时,北京晨报记者看到十几棵树下落果有的达5-10个,有的没有,而在一棵有6个落果的树下,他以比照大小和腐烂程度的方法鉴别,将其中2个计为“大风吹落”的数目。
  
  园林局粗略再计算 每亩赔25元
  
  因为刘女士和范先生就赔偿标准和计数方法争执不下,昨天下午,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果蜂科科长陈先生前来协调。“损失率有多少,要由农业副教授或林业工程师以上级别的专业人士来鉴定”,他说,“一亩地赔一元,实在不应该。”
  
  陈先生表示,范先生的方法不科学,应当在专业人士查看果苔后,按照痕迹学和测量学的相关方法计算掉落数量。他粗略地算一下:随机挑选樱桃称重发现一斤有87个果,根据盛果期亩产约650斤、每亩约44棵树的水平计算,每棵树上约1285个果,再按众人所见地下落果状况,取7个作为平均数,每亩赔偿应为25元。
  
  对此范先生称,27日定损的流程是按公司要求进行,但承认此前自己点数落果的工作方法存在一定误差。最终,他表示愿意接受陈先生建议的计算结果,将对田女士和刘女士家按这一标准进行赔付,此后其他果农也享受同等待遇。
  
  市农委 双方有分歧应找专业部门
  
  此事也得到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人的重视,“我们也了解到人保公司已按当地农林部门出具的定损意见进行理赔。”该人士表示,保险公司应严格按照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农业保险理赔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提高定损规范程度,通过清点数量、实地丈量、查阅账目等方式,借助科学手段,准确核定损失数量。当保险合同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时,应会同有关农业技术部门,采用农业生产通行的其他方法进行科学测定。简而言之,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原则是保障投保农户的合法权益。(记者铁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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