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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罗区岩山乡果农在全省首获水蜜桃保险理赔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闽西新闻网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170票  浏览324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3年11月08日 14:07
  闽西新闻网讯(记者 林阿玲 通讯员 章丽清 林龙湘)昨日,新罗区岩山乡水蜜桃种植大户陈永金来到山前村果场,和雇工们一起给即将越冬的桃树除草、下肥,期待来年长势更好。“前段时间保险公司送来的理赔款,正好用来购买化肥、雇佣工人,大大减少了资金压力。”陈永金说,自打给水蜜桃上了保险后,心里踏实了许多。
  
  水蜜桃是岩山乡的特色农产品,但果树生长容易受天气影响,产量不稳定,陈永金等桃农没少为此遭受损失。今年3月初,在岩山乡政府的多方协调下,人保财险福建分公司试点推出水蜜桃保险,在全省首次审批同意与连片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岩山乡桃农签订水蜜桃保险合同。陈永金拿出11000多元,为自家228亩共7980株水蜜桃树办理了保险。同时签下水蜜桃保险合同的还有同乡的陈健生、陈平柳两户果农
  
  据人保财险龙岩市分公司理赔部门的同志介绍,这三户水蜜桃保单,在全省是首批也是唯一的三份保单,数月后在全省首次如约兑现理赔。
  
  三户投保果农的桃林面积共462亩,保额每株100元,保费每株3元(保额的3%),总保费48510元。其中政府补贴50%、农户自交50%。保险期间,如遭受暴雨、风灾、雹灾、冻灾、旱灾等自然灾害直接造成参保水蜜桃整株死亡或果实绝收,且达到一定数量时,保险公司即进行赔偿。
  
  投保后不久,海拔800多米高的岩山乡出现持续低温天气,正值开花期的水蜜桃遭受了冻雨灾害。6月底,投保户陈永金、陈健生两家果场出现部分水蜜桃树果实绝收现象,遂上报人保财险龙岩市分公司,对方马上派人到实地查看。经统计,陈永金绝收4000株,陈健生绝收2000株。根据实际损失情况,经协商保险公司按绝收总株数的65%进行赔偿,11月初,陈永金获赔26万元(4000株×65%×100元/株),陈健生获赔13万元(2000株×65%×100元/株)。
  
  “以前种桃要‘看天吃饭’,受损失只能自己扛,现在有保险公司来赔偿,我们种果就少了许多后顾之忧,今后经营家庭农场也更有信心了!”陈健生由衷感慨。
  
  “这个贴近生产实际的险种有效解决了农民面对风险抵御能力弱的问题,为特色农业发展增添了保障和活力。”岩山乡乡长李承清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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