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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要求加强进口菲律宾水果检验检疫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质检总局网站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310票  浏览57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2年5月10日 15:00

  关于加强进口菲律宾水果检验检疫有关问题的通知

  质检动函〔2012〕108 号

  自去年以来,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多次从菲律宾进口水果中截获检疫性有害生物,上海检验检疫局在进口菲律宾的菠萝香蕉中多次截获新菠萝灰粉蚧(Dysmicoccus neobevipes Leonardi),深圳、山东检验检疫局分别从进口菲律宾的香蕉中截获香蕉肾盾蚧(Aonidiella comperei McKenzie)、香蕉枯萎病菌4号小种(Fusarium oxysporumSchlecht.f.sp. cubense (E.F.Sm。) Snyd.et Hans Race 4),另外,在进口菲律宾水果中截获的有害生物还有蚜科、瓢虫科、蚁科、蝽科、蜘蛛科等害虫。总局已多次向菲方通报,要求其调查原因,采取改进措施。根据总局《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分析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现就加强对进口菲律宾水果检验检疫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局要组织人员对辖区进口菲律宾水果检验检疫风险进行评估,加强对进口菲律宾水果检验检疫,加大开箱和抽查比例,认真组织查验,如发现活的有害生物,或者黑斑、腐烂等病害危害状的,要将虫样或样品送实验室鉴定和检测。在此期间,货物不得放行。经确认为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按规定对相关货物作检疫处理、退运或者销毁处理。

  二、各局要按照总局《2012年度进出口食用农产品(6.69,-0.29,-4.15%)和饲料安全风险监控计划》,对进口菲律宾水果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如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一律对相关货物作退运或者销毁处理。

  三、如发现检验检疫问题,要及时向总局动植司报告,以便总局向菲方通报,并对进口菲律宾水果检验检疫风险作进一步评估。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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