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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临猗湖滨果汁公司拖欠果农84万元一审被法院判赔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正义网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230票  浏览165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3年11月14日 12:25
  正义网运城11月13日电(记者 高鑫) 在长达2年半之久的奔走讨要拖欠货款无果后,王红元等11户果农分别将山西临猗湖滨果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滨果汁公司)告上法庭。临猗县法院近日对该系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湖滨果汁公司支付其拖欠王红元等11户果农的货款84万余元。宣判后,湖滨果汁公司提出上诉。目前,二审法院还未作出裁定。王红元等11户果农至今仍没能拿到拖欠已久的货款。
  
  王红元是临猗县孙吉镇的一位普通农民,平日靠做小买卖为生。到秋天,村里的苹果成熟时,王红元开始收购村民们果树地里的落果,作为原料果出售给附近的果汁厂,每斤赚一两分钱差价。
  
  2010年10月,王红元等果农接到时任湖滨果汁公司采购部副经理赵凡打来的电话,说由于原料果缺乏影响到了生产,请王红元等人“救急”,优先把原料果供应给湖滨果汁公司,货款隔日就能到付。听信赵凡的话,王红元等人短时间内给湖滨果汁公司送去了原料果。
  
  交货时,赵凡提出,湖滨果汁公司收购原料果是实行大客户制,公司只开了6个人的户头,其他人不可以开户,只能把原料果交至这6人中的一人名下,由湖滨果汁公司把货款支付给那个开户人账户,开户人再将钱转给王红元等实际交货人。
  
  让王红元没想到的是,这一辗转让他开始了长达两年多的奔走讨要。法院判决书中清晰地记录着王红元的供货经过:2010年11月17日至24日的8天里,湖滨果汁公司先后收购了王红元6车原料果,共计货款19.4346万元。其后,湖滨果汁公司陆续把7万元货款支付给王红元。
  
  至2010年11月底,湖滨果汁公司仍未将拖欠的12.4346万元余款支付给王红元。王红元曾多次向对方讨要,赵凡则以公司无钱为由,再三推诿,拒绝支付。
  
  在讨要货款的过程中,王红元发现,受害者不只他一人。湖滨果汁公司以同样的手段,还欠下其他10户果农货款共计72万元。
  
  在多次讨要无果的情况下,2013年3月,王红元等11户果农先后把湖滨果汁公司告上法庭,讨要拖欠的货款。同年5月,临猗县法院开庭审理了王红元等人分别起诉湖滨果汁公司拖欠货款案。
  
  庭审中,湖滨果汁公司辩称,王红元等人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他们与公司存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关系,也不能证明王红元等人给公司送过落果,更不能证明公司欠王红元等人货款未付。据悉,审理此案时,法院还依职权调取了王红元等人所诉货款在被告公司的账目上是否存在,以及湖滨果汁公司的付款情况。
  
  9月22日,临猗县法院经过审理,对该系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在王红元拿到的判决书中,法院认定,王红元向湖滨果汁公司出售落果的事实成立,虽然在湖滨果汁公司的账目上显示的不是其本人的名字,但通过相关证据证明,湖滨果汁公司收购落果实行的是大客户制,只将货款付给特定的几个人,就应当保证货款经过特定人能够顺利分给实际售果人,因此,湖滨果汁公司的收购制度是存在缺陷的。综上,湖滨果汁公司收购了王红元的落果,依法应向其支付货款12.4346万元。
  
  宣判后,湖滨果汁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截至目前,二审法院未作出终审裁定。
  
  记者查询得知,湖滨果汁公司是一家合资股份制企业,在原湖滨果汁有限责任公司临猗分公司改制成立时,由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新湖滨控股有限公司、湖滨果汁(徐州)有限公司三方共同出资成立的合资公司。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7日,注册资金5000万元。
  
  另据法院在判决书中所查明的事实,作为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湖滨果汁公司在果品收购制度等方面存有缺陷。该公司采购部原副经理赵凡,利用这些制度缺陷,携果农货款潜逃,致使王红元等人利益受损。法院查明,王红元等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被赵凡诈骗后,公安机关已对赵凡立案侦查。
  
  有关此案进展,正义网将继续关注。
  
  作者: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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