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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标准果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119票  浏览149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10月26日 15:49

按照农业部全国标准果园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为了切实抓好我省标准果园创建工作,促进我省水果产业的全面发展,省农业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标准果园创建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优势区域发展战略,稳定种植面积,通过集约项目、集成技术、集中投入,切实提高果园集约化生产水平,推进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标准果园的创建在所在市县树立样板,起到以点代面的作用,全面提升水果综合生产和产业竞争能力。

  二、目标任务

  在全省水果优势区域选择30个示范片参加全国标准果园创建活动,其中,苹果10个,梨5个,葡萄5个,桃5个,石榴5个。

  三、果园基本要求

  (一)区位要求。苹果和梨标准果园主要在农业部划定的优势区域或重点区域规划的核心县中选择,同时根据以点带面的原则,在同类果树面积超过10万亩以上的县份选择1个点;葡萄、桃和石榴在我省主产县中选择。

  (二)立地条件。产地环境条件必须符合无公害食品标准对水果产地环境条件的要求:苹果、梨、桃(NY5013-2006);葡萄(NY5087-2002)。

  果园土层厚度1m以上,土壤肥沃,有机质含量1%以上,土壤疏松,通透性良好,pH值、地下水位符合水果生长要求,坡度150以下。果园内田间道路完备,便于作业和运输;水、电配备完善且布局合理,具有节水灌溉设施果园优先考虑;果园交通便利。

  (三)果园规模。苹果、梨标准果园连片规模1000亩以上,葡萄、桃和石榴连片规模500亩以上。

  (四)品种与技术。要求品种统一;栽植密度应根据品种、砧穗组合、环境条件和管理水平等确定;果园园相整齐一致,树势健壮,通风透光,立体结果;无检疫性病虫;推行标准化生产,实施投入品登记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四、工作安排

  (一)科学选点。按照省农业厅下发的验收管理办法进行选点,并进行动态管理。

  (二)指导服务。省农业厅分别成立苹果、梨、桃、葡萄专家指导组,各主要市县也要组建相应的专家指导组。每年进行技术培训、巡回指导和服务。在果树开花期、果树生长期和果树修剪期等水果生长关键季节,组织农业部门、农技人员、示范农户,选择有代表性的标准果园进行现场观摩。

  (三)总结验收。全省根据创建活动进展情况,每年对申报果园在生长期和采收期进行二次检查验收,并将结果上报农业部。对于已达到全国标准的果园,因为指标所限不能授予全国标准果园的果园,授予河南省标准果园。

  (四)建立网络,加强宣传。在河南农业信息网上建立活动专版,在河南园艺网站上与全省所有标准园建立网络,并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创建活动,在全省果品主产区形成建设标准果园的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农业厅成立以副厅长雒魁虎同志为组长的标准果园创建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省经作站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市县领导参与。全省分别成立苹果、梨、桃、葡萄和石榴领导小组,协调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创建工作。标准果园创建县也要成立相应组织,主要领导亲自抓,整合有关项目和技术力量,保证各项措施到位。

  (二)加强工作督导。省农业厅成立督导组,对标准果园创建活动进行督导。各县要加强督导,督促各项任务、技术措施到位,完成标准果园创建目标任务。

  (三)加强政策支持。省厅将积极争取项目支持标准果园创建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强水电路、采后商品化处理、贮运保鲜等设施建设,加大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力度,重点扶持水果专业合作组织,确保标准果园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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