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踞天津市王顶堤红旗农贸市场 水果“大恶”判了20年
人民网·天津视窗11月27日电:昨日(26日)上午9时,南开法院对盘踞王顶堤红旗农贸市场,长期控制、垄断外地来津水果运输配货市场,欺压残害商户的“共友果品”涉黑团伙成员作出一审判决,负责人冀鸿强因组织、领导**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一审被判处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10万元,其他成员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
案情回顾:
欺行霸市无人敢报案
2007年3月,犯罪嫌疑人冀鸿强、任鲲、屈义有、屈义学等在本市王顶堤红旗农贸批发市场内组建了“共友果品公司”(下文简称共友公司),招募孔某等打手加入,打着做生意的幌子,以武力威胁等手段,欺压残害商户,控制、垄断外地来津的水果运输配货市场。他们不仅在天津以及山东、河北等周边地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甚至将触角伸至千里之外的货源地广西田阳等地,威逼恐吓当地的水果批发商与他们“合作”。
为垄断香瓜批发生意,2007年5月,冀鸿强等人持拐杖将孟某左腿打伤,将货车车窗玻璃全部砸碎;为强占发货摊位,他们于2007年7月,对商户付某兄弟拳打脚踢,使其再也不敢到该市场经营;同年9月,冀鸿强等人与商户陈某父子发生争执后,纠集多人持臂力器、镐把殴打陈某,被打的陈某事后迫于压力,主动和儿子一起到共友公司道歉。
受害的群众慑于淫威,不敢报案,致使这一伙人始终逍遥法外。直到2009年2月,犯罪嫌疑人任鲲因涉嫌一起妨害公务案被警方查处,共友公司的�种植环ㄐ芯恫鸥〕鏊妗�
警方获悉案情后,立即成立5.11专案组进行调查,说服被害人讲出实情。同时,民警辗转山东、河北等四省八市进行走访取证。取得相关证据后,警方首先将任鲲逮捕归案,随后其他涉案人员也悉数落网。
检方指控:
人员较固定犯罪组织
检察机关指控称,2007年3月,由冀鸿强等四人合伙,未经注册登记,非法成立了所谓“天津市共友公司”,先后招募被告人孔某等人组成人员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长期针对在王顶堤红旗农贸市场内经营的商户,采取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大肆进行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活动,从中获取巨额经济利益。共实施聚众斗殴犯罪6起,敲诈勒索犯罪4起,敲诈数额达6万元,故意伤害犯罪1起,多次强迫30余人接受交易,打伤群众多人,非法聚敛钱财数十万元,严重扰乱了该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一审宣判:
数罪并罚获刑20年
南开法院审理后认为,冀鸿强为获取非法利益,与任鲲、屈义有、屈义学相互勾结,组织领导以暴力、威胁手段有组织地进行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歹,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性质组织;四人还相互配合,共同或者分别结伙肆意殴打他人,并致多人轻伤;并组织指挥他人共同实施多次强迫他人接受服务和以威胁手段勒索他人钱财的行为,四人行为已分别构成组织、领导**性质组织罪和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故一审分别对冀鸿强等四人判处执行有期徒刑20年、18年、15年和18年并处以罚金。涉案的其他团伙成员也被分别处以有期徒刑。 (周苏晋 玉琪 凯峰 李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