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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甘检验检疫机构携手共促水果出口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国家质检总局网站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91票  浏览79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8年9月04日 13:45
  9月2日,黑龙江检验检疫局和甘肃检验检疫局在哈尔滨签署了《共同促进甘肃水果输俄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自此,黑龙江、甘肃两地检验检疫机构将通过创新监管模式、互通监管信息、加强种植监管等措施,全面提高监管效率和完善监管链条,全力确保经黑龙江口岸出口到俄罗斯的水果质量安全,进一步促进和扩大甘肃水果出口贸易。
  
  《备忘录》规定,黑龙江局对辖区内的出口水果包装厂进行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并将注册登记企业名单和加工环节出现的问题通报甘肃局。对于诚信企业出口的水果,黑龙江局将实施快验快放、免核查换证、绿色通道、直通放行等便捷通关服务措施。黑龙江局核查后认为货证相符的,方可受理报检,并进行出境前的检验检疫。凡来自甘肃产的出口水果等没有甘肃局出具“产地供货证明”的,黑龙江各口岸局将不再受理报检。甘肃局对辖区内的出境水果果园进行注册登记和日常监督管理,并将注册登记的果园名单,以及出境水果的品种、产量和当地果园病虫害发生、农药使用等情况通报黑龙江局。凡是由甘肃省内注册包装厂进行加工、包装直接出口俄罗斯的水果,确属来源注册出口果园的,由甘肃局检查农用化学品使用记录并实施检验检疫。凡需要在黑龙江省内加工、包装后再出口的甘肃地产水果,经核查确属来源于注册登记果园的,甘肃局根据果园管理记录、农用化学品使用记录出具“产地供货证明”。证明在生产季节,特别是收获前一个月之内没有使用违禁农药的,方可准予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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