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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进一步推动政策性苹果保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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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245票  浏览113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8年9月02日 11:59
  【本文摘要】近日,陕西政府在全面总结2007年政策性苹果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决定在全省扩大推动政策性苹果保险试点工作,并印发了《2008年陕西省政策性苹果保险试点实施方案》,对全省政策性苹果保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以苹果种植为主的果业是陕西六大支柱产业,在全省“稳粮、优果、兴牧”的农业发展战略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2007年陕西苹果产量达到701.57万吨,种植面积和产量均居全国第一。同时,陕西是世界最大的浓缩苹果汁集中产区,对外出口现已占到全球浓缩苹果汁贸易总量的40%,对世界苹果汁价格有着重要影响。果业发展,果农富裕,村容巨变,以苹果为主的陕西果业也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2007年,陕西省级财政拿出160万元,在陕北苹果种植大县——洛川县启动了政策性苹果保险试点工作。在省级各有关部门、地方党委政府和保险业的密切配合下,洛川县政策性苹果保险试点取得了良好的阶段性成效,有效分散了苹果种植风险,促进了苹果产业发展,保障了农民群众增收,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肯定和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近日,陕西省政府在全面总结2007年政策性苹果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决定在全省扩大推动政策性苹果保险试点工作,并印发了《2008年陕西省政策性苹果保险试点实施方案》,对全省政策性苹果保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今年政策性苹果保险试点有几个显著特点:
  
  一、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涵盖了主要优质苹果产区
  
  2008年苹果保险试点县由2007年的洛川县扩大到洛川县、淳化县、白水县、铜川印台区四县区。苹果保险试点面积由去年的4万亩扩大到了今年27.5万亩,其中洛川县11万亩,白水县6.6万亩,淳化县6.6万亩,印台区3.3万亩,以上四个试点区域位于陕西渭北苹果带,是中国苹果优生区的核心地带,也均在陕西省第一批获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原产地域产品”认证的15个县区之列。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是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协定、巴黎公约、里斯本协定以及欧盟有关原产地域标识保护的主要内容,在世界上广泛应用。
  
  二、财政支持进一步加大,市、县财政也给予了扶持
  
  2008年,陕西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省级财政预算由去年的400万元(其中苹果160万)增加到今年的1000万元。该项工作也得到了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在市县财力非常紧张的情况下,专门为此新增预算100万,使得政策性苹果保险的财政补贴资金总额增加到1100万。试点期间种植户承担50%的保险费,财政补贴50%保险,其中省级财政承担90.9%,市县财政承担9.1%,有效地发挥了财政杠杆作用,提高了农民投保的积极性。
  
  三、承保机构进一步增加,有效降低承保风险
  
  2008年政策性苹果保险承保机构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并新增了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其中,在延安市洛川县和渭南市白水县,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承保70%,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承保30%;在咸阳市淳化县,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承保;在铜川市印台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承保70%,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承保30%。
  
  此外,还根据实际制订了风险管理方案,规定在试点阶段,核定赔付额在当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2倍以内时,由保险公司承担全部赔付责任。核定赔付额超过当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2倍时,报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各直接保险公司承保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后,可根据自身偿付能力状况和赔付能力,将超自留部分向国内外再保险公司分保,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分散农业巨灾风险,保障有效赔付。
  
  四、保险条款进一步完善,责任费率更加合理
  
  政策性苹果保险的保险标的是生育正常和管理规范的成龄挂果树,保险期限从始花期起,至水果成熟采收完止。保险责任包括由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冰冻(绝对温度在零下1℃以下,低温持续时间6小时以上)等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果树生长期内的直接成本损失。保险金额可按照每亩1000元、2000元、3000元三个档次选择投保,保险费分别为40、80、120元。
  
  赔偿金额=(当地平均亩产值-受灾后亩产值)/当地平均亩产值*保险金额*受灾亩数*(1-10%)
  
  五、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工作机制更加健全
  
  一是成立陕西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领导小组。省政府成立由省金融办牵头、省财政厅、省农业厅、陕西保监局参加的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试点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陕西保监局,负责有关具体工作。二是明确职能部门和试点市县政府职责。试点市、县政府成立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推进农业保险试点各项具体工作。财政部门参与实施细则制定,负责安排财政补贴资金,对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进行监管。保险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对农业保险市场进行监管。农业部门负责提出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品种和范围,协助灾后查勘定损。三是加强对公司承保业务的监督管理。承办保险公司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单独建账,单独核算,据实列支专属费用,合理分摊共同费用,确保数据真实性,并接受陕西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领导小组检查。陕西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将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报告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召集有关部门研究解决。(陕西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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