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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欧盟发布农残新法规 我市出口农企需警惕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中国徐州市质监局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330票  浏览123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0年5月28日 15:15
  2010年4月9日,欧盟发布邻苯基苯酚的农残限量新法规,法规规定了该物质在柑橘农产品内/表的最大残留限量。新法规与2011年1月1日生效,法规号为(EU)No304/2010。
  
  邻苯基苯酚是一种用途广泛的有机化工产品,具有良好的杀菌防腐功能,因此广泛应用于水果蔬菜的防霉保鲜,此外,在合成纤维的印染、新型药物的合成等领域也有重要作用。
  
  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对邻苯基苯酚作为柑橘类和梨果类收货后的杀菌防腐剂,进行了一系列安全性评估,暂时将邻苯基苯酚、本基对苯二酚及它们的共轭物在柑橘类果实表皮喷淋后的最大残留量设定为5mg/kg;此外,因最新试验数据不支持EFSA收到的该农药在梨果类及其他动植物农产品上的限量值请求,新法规将采用检测下线作为限量值。
  
  目前,我国对邻苯基苯酚在农产品或食品内、表残留量还没有明确规定,仅在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规定邻苯基苯酚的钠盐及类似物(4-苯基苯酚)在柑橘类水果表面的最大残留量为12mg/kg。因此,欧盟此次发布邻苯基苯酚在一系列农产品中的限量标准可能会对我省农产品出口带来负面影响。
  
  为此建议:
  
  (1)政府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邻苯基苯酚在农产品和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并尽可能做到与国际标准接轨;
  
  (2)相关机构还应组织我市出口企业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对企业生产流程及产品最终质量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和审核;
  
  (3)相关企业应密切关注国外邻苯基苯酚法规的更新情况,及时调整应对措施,严格控制生产流程,合理使用农药,加强农药残留监测,不断提高产品的安全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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