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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鲜膜有标准?商家顾客全不知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千山晚报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159票  浏览70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0年7月08日 16:15
  昨天,本报报道了一些水果超市、水果摊上卖水果时,使用身份不明的保鲜膜一事,引起了市民的热议。据了解,从今年9月1日起,新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正式实施,无警示标志的保鲜膜将严禁上市销售。这对于经常使用保鲜膜的市民来说应该是好事,因为今后再选购保鲜膜时,市民可以对各种保鲜膜的身份和安全度一目了然。
  
  新规将实施
  
  保鲜膜无警示语禁卖

  
  从今年9月1日起,市民在购买保鲜膜时要注意包装上是否已经添加了警示语,以防买到不符合国标的产品。
  
  据了解,将正式实施的《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新国标除了PE保鲜膜外,PVC、PVDC食品用保鲜膜首次列入国标范围。新国标规定,PVC保鲜膜应在包装上标注“不能接触带油脂食品”、“不得微波炉加热”等;如保鲜膜宣称可微波炉加热使用的,应标有“可微波炉使用”、加热方式及最高耐温温度等,否则严禁销售。
  
  据鞍山市质监部门相关人员介绍,目前各大超市出售的保鲜膜基本上是不含增塑剂的PE膜。但一些超市食品部自己使用的却是PVC膜,用来包装肉品、熟食等食物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新国标出台后,或将进一步抑制这一现象。新国标还要求厂家在包装上明确标出保鲜膜的厚度和净重,可有效防止厂家缺斤短两。
  
  商家和市民
  
  只挑价格不知有标准

  
  在一家大超市里,记者看到,有的保鲜膜已经标明了“食品用”字样。还有几种保鲜膜上标注了“不得微波炉加热”、“不得高温使用”的警示语。但也有个别超市销售的保鲜膜并未有国标警示语。对于即将实施的新规,受访超市均表示,在新规实施后,进货时会严格把关,避免违规产品进入卖场。
  
  随后,记者在个别小超市、一些零售批发点看到,有些保鲜膜有警示标志,但不少价格便宜的保鲜膜上不仅没有警示标志,有些连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基本信息都不全。采访中,当被问到是否知道新规时,销售商、顾客都称不知道。一位正在挑选保鲜膜的顾客说:“保鲜膜都差不多,挑便宜的买呗!”另一位市民说:“保鲜膜还有标准吗?我一般只是看尺寸和价格,价格高的保鲜膜质量会更好一些吧。”一位摊主告诉记者,来他这儿购买保鲜膜的人主要都是一些饭店、水果摊、熟食摊的人,“他们只关心价格,没有人在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不过,对于新国标的出台,受访市民均表示欢迎。“有提示语和警示标志,可以一目了然地分辨出各种保鲜膜的适用范围,会更明白使用方法。”市民王女士说。
  
  对于9月1日开始实施的保鲜膜新国标,专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食用保鲜膜的时候,要向商家索要正规发票,并且要区分保鲜膜的适用范围。如果使用不合格的保鲜膜产品,保鲜膜里所含的化学成分就可能随食物进入人体,对人体产生危害。因此,消费者一定要认清购买产品的适用范围后再按照说明使用。记者赵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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