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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不变 百草枯水剂只能卖到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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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509票  浏览331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2年5月07日 14:46

  三部委发布公告对百草枯采取限制性管理,2016年7月水剂将全面停止销售

  作者:董玉 易旸
  
  南方农村报讯 (记者董玉 易旸) 百草枯水剂会不会成为下一个10%草甘膦,被全面禁止使用?这一备受业内关注的问题近日有了答案。4月24日,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1745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决定对百草枯采取限制性管理措施,逐步淘汰百草枯水剂在国内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公告提出,自发布之日起,将停止核准百草枯新增母药生产、制剂加工厂点,停止受理母药和水剂(包括百草枯复配水剂)新增田间试验申请、登记申请及生产许可(包括生产许可证和生产批准文件)申请,停止批准新增百草枯母药和水剂产品的登记和生产许可。自2014年7月1日起,撤销百草枯水剂登记和生产许可、停止生产,保留母药生产企业水剂出口境外使用登记、允许专供出口生产,2016年7月1日全面停止水剂在国内销售和使用。
  
  公告要求,对百草枯要重新核准标签,变更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生产批准文件。标签在原有内容基础上增加急救电话等内容,醒目标注警示语。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在原有内容基础上增加母药生产企业名称等内容。自2013年1月1日起,未变更的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生产批准文件不再保留,未使用重新核准标签的产品不得上市,已在市场上流通的原标签产品可以销售至2013年12月31日。
  
  事实上,早在去年,业内对于百草枯即将禁用的说法就广为流传。去年9月底,在北京召开的第四届农药高层论坛上,农业部相关人员就表示,由于使用风险较大,或将对百草枯等农药产品采取进一步的禁限用措施;10月下旬,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副所长顾宝根在第十一届全国农药交流会主题大会上强调,要加强对百草枯的安全管理。
  
  尽管关于百草枯的禁用传闻一直存在,但公告的发布,还是远远出乎很多人的意料,中小企业的生存问题成了业内普遍谈论的话题。百草枯是全球用量仅次于草甘膦的第二大灭生性除草剂。据统计,全球产能约9万吨,我国的产能为6.5万吨左右,约占全球产能的70%,目前国内拥有百草枯登记证达300多个,拥有其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也达到200余家,每年国内百草枯原药的实际产量在4.5-5万吨,其中约50%出口至国外。
  
  南京红太阳集团产品经理魏平表示,公告的发布,受影响最大的是生产百草枯原药的中小企业,对于大企业来说,应该算是一个利好因素。他指出,中小企业生产的原药一般供应国内的制剂商,国内禁止使用百草枯水剂后,这些企业将不再有市场。对于红太阳集团、山东绿霸这样的大生产企业来说,原药多用来供应国外市场,而公告内容明确指出,保留母药生产企业水剂出口境外使用登记、允许专供出口生产。也就是说,公告的发布,加剧了百草枯行业的洗牌。
  
  卓创资讯分析师王立晨也认为,政策的定调对不少小型生产企业来说并不乐观,产能小,销售渠道少,加之近两年价格的持续疲软,小企业退出的速度或将加快。后期南京红太阳、山东绿霸等公司有望成为百草枯行业的龙头企业,在百草枯水剂退市前,大企业的优势将逐渐增加。
  
  事实上,百草枯水剂退市,对农民的影响同样不可小觑。博罗金燕农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巫金胜表示,百草枯水剂禁用后,几乎想象不出有哪种产品可以替代,即使开发出来的百草枯新剂型,价格也将比现在要高出很多倍,这远远增加了农民的用药成本,农民能否承受得起高价位的除草剂尚存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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