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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农药致荔枝歉收 卖药人被判赔2万元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南方日报   发布者:olaiya
热度663票  浏览117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3年1月25日 15:42
  
绘图:吴文锋
  
  南方日报讯(记者/黄少宏通讯员/黄彩华)厚街村民袁先生去年承包了一个荔枝果园,悉心打理期望能有丰收,没料到自己花2000多元买的农药是假货,导致荔枝歉收。袁先生遂状告化肥店店主。日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卖药人退还农药钱,并按所卖农药价格的10倍赔偿给袁先生,共计2万多元。目前,上述赔偿已履行完毕。
  
  买假药果农真受伤
  
  2011年8月,袁先生承包了一个果园,并在园内种植多棵荔枝树。袁先生说,经过他认真打理,果树长得很茂盛,可随后意外发生。2012年5月8日,他从厚街一家化肥店里购买“金雷”农药22包,喷在1080棵荔枝树上,此后,上述荔枝树便没有收成。
  
  袁先生说,他第一次用上述农药喷果,5天后发现树叶发黄;7天后他又喷洒了一次,发现果树开始掉果。向生产厂家投诉后,厂家告知其买的是假冒农药,并要求其到工商局投诉。经工商局提示,袁先生又到化肥店买了2包农药,并要求店方开具收据。2012年5月28日,袁先生到厚街镇政府农林水务局举报该肥店销售假冒农药。
  
  鉴真伪处罚售假商
  
  经镇政府农林水务局、镇工商分局调查以及相关生产厂家化验,该店存在销售假冒农药的行为。因此,袁先生一纸诉状将化肥店店方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参照当地附近荔枝园收成对比,退回农药货款及赔偿其损失共计70多万元。
  
  店方对此不服,辩称他们卖的是真农药,而鉴定样品是由袁先生单方提供的,缺乏完整的鉴定依据,荔枝产量少属于应自行承担的种植风险,与店里卖的农药无关。
  
  法院经庭审调查发现,该化肥店经营农药属于超范围经营,无规范的管理制度,从农林水务部门检查结果可推定该店曾存在过假冒的涉案牌子农药。化肥店未能举证证明所卖的农药全部系从合法正规渠道进货,也未能证明其卖给袁先生的农药系从合法渠道进货,故法院认定店里卖给袁先生的农药系假冒产品。
  
  对袁先生损失高达70多万元的主张,法院认为其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果园颗粒无收是因为使用涉案农药所致,法院对高额损失的主张不予认可。但化肥店确实向袁先生卖了假农药,假农药的使用必然会导致其荔枝产生一定的减产。
  
  最终,法院依据相关法规判决化肥店实际店主杨先生退还袁先生货款2860元,并支付10倍的赔偿金28600元;化肥店登记业主陈先生对杨先生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下达后,双方均无上诉。昨日,记者从法院获悉,化肥店方已支付全部执行款给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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