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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土机夜里开进葡萄园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潍坊新闻网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107票  浏览212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8年11月17日 12:46

几千棵葡萄树被铲平,数间房屋被毁坏

  葡萄园已成平地。
  
  被毁的大口井。

  11月1日,农民田君辛苦耕植了十年的葡萄园一夜间被人铲为平地,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11月10日,记者闻讯赶到位于高密开发区沈八里居委会辖区的现场后发现,田君曾经的葡萄园已经被夷为平地,地里是翻起的新土,到处是碎砖、断石,从残存的几棵葡萄树根和落叶以及围观群众的述说,记者得知这里几天前还是一片绿色尚存的葡萄园。
  
  “最近几天一直守着葡萄园心疼得难受。”田君告诉记者,1997年3月5日,他在同学邹某的介绍帮助下,租赁承包了沈八里村(现在的高密开发区沈八里居委会)40亩土地,种植葡萄,承包期30年。田君当年投资18万元,盖房、打井、植树、栽花,由于懂技术会管理,第二年,田君就尝到了丰收的喜悦。田君说经营至今,他每年都及时主动缴纳相关费用,从没拖欠,虽然当初承包的葡萄园,因为种种原因已经减至现在的17亩,但是守着这片“绿色银行”,他仍然感到满足。他估算,到合同期满,如果没有什么大的变动或是灾祸,一家人的收入仍会很丰厚。
  
  “葡萄园被毁,没想到会来得这么快。”田君说,今年的6月份,有熟人找到他,说有人要用葡萄园建厂,准备以每亩5000元的补偿让田君倒出这块地。葡萄园正是盛果期,考虑到得不偿失,况且还有20年的合同期,田君当时没有答应,但同时得知“这块地,已经在2006年被同学邹某转让给沈八里居委会的居民马某了”。田君这才想起,今年春天他曾接到马某弟弟的电话让他倒地,当时还觉得莫名其妙,自己承包的地怎么同学能转让呢,好好的葡萄园谁能毁了它?
  
  11月1日晚上,田君接到别人的电话,说你的葡萄园被人毁了。田君火速赶到葡萄园后发现根本不能靠近,只能远远看着葡萄园被5台大型推土机等机械毁坏,房屋被推倒、树木被铲断,而他却无法制止。“我看到毁我田园的是马家兄弟等雇人干的,马家兄弟都在场,他们凭什么啊。”田君说道。
  
  这此“劫难”,除去几千棵盛果期的葡萄树被毁外,田君还被毁坏了房屋数间、机井、树木等。“事发后,我多次向居委会、街道等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我的损失谁来赔啊,我应该得到赔偿吗?”田君说道。
  
  记者与沈八里居委会支部书记沈汝亭取得联系。沈书记告诉记者,田君种植葡萄的土地,当初是他的同学邹某签合同承包的,但无论谁包的地,合同转让之前、期间,几方的事情在没有完全协商、妥善解决好之前,任何人对葡萄园以及地面附着物损毁都是不对的,田君应该得到赔偿。记者随后又与田君的同学邹某取得联系,邹某告诉记者,沈八里的土地是他签合同承包的,当时,田君的岳父曾经为田君在另一处村庄为田君承包了30亩地,因为种种原因,没有用成,田君的葡萄苗需要移植,便求到了他,他才同意田君把葡萄先栽植到他的承包地里的,他承包的地,根据合同规定,是可以转让的。记者提出了强行损毁葡萄园是谁的责任以及事先有没有与田君沟通,取得同意等问题,邹某没有回答。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田君的委托律师张希国。张律师表示:依据田君提供的:1、土地租赁协议、2、发包方收到田君该土地承包费的凭证、3、田君交纳特产税费凭证、4、前期该土地部分被征用(占用)发包方支付给田君补偿费的凭证、5、发包方以承包人田君的名义向镇政府(街办)的申请报告、6、葡萄收购单位的证明、7、该葡萄园被毁前后的照片、8、田君本人的陈述等材料,综上,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田君应该是土地的实际承包人,承包经营权人,应得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等。根据“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法律原则,谁投资谁受益,田君理应得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具体可参照《潍坊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潍政办发〔2007〕38号)》执行。另外,田君还可要求沈八里居委会对其为改良土地的实际投入给予适当补偿。
  
  11月14日,记者再次与沈八里居委会支部书记沈汝亭取得联系,沈书记告诉记者,对于田君葡萄园被毁以及地面附着物赔偿、补偿问题,目前居委会、街办司法所正在跟当事人等积极协商、解决,相关责任人邹某、马某已经同意进行赔偿。
  
  (记者 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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