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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区瓜果自产自销点下月启用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嘉兴日报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103票  浏览58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3年5月30日 16:53
  市民6月1日起到9月20日,就可以在家门口买到本地自产自销的瓜果了。昨天,记者从市城管执法局了解到,为了更好地服务市民和本地农户,在确保不影响交通、市容及市民生活的前提下,市区今年共设立自产自销点24个,引摊入市点13个。据悉,每个自产自销摊点都有城管部门统一制作的标志牌和临时摊位证,以便市民辨别正宗的本地瓜果。
  
  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和往年一样,今年自产自销点的设摊时间仍旧从6月1日开始到9月20日结束,经营时间是每天的早上6时到晚上9时30分,主要销售的瓜果品种也是西瓜和桃子这两大类水果
  
  而与去年相比,今年设置的自产自销点很多离社区比较近,更方便购买。南湖区从去年的9个自产自销点增加到11个。新增的点分别在农翔路烟雨路口西北侧、纺工路景湖路口西侧延伸段、创业园长平路创业路口西南侧。因靠近菜场,而菜场里本来就有方便本地瓜农果农的引摊入市摊位,今年解放街道秀州北路靠近临时菜场的自产自销点被取消。位于秀洲区新农路新义小区大门口对面的摊点因地方相对偏远,今年也取消了。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减少了原城南路段的摊点,把原来设在昌盛花园农贸市场广场上的摊点设立到阳海景怡北区大门口。
  
  “这些摊点要求设置在人行道侧石后2米(特殊路段可放宽到侧石后1米),经营户不得占用盲道,不得经营外地瓜果,不得贩卖和摆放其他货物。”据上述负责人介绍,自产自销摊点必须距道路交叉口20米以上,不得影响交通和市容市貌。根据要求,经营户在经营过程中不得搭床住宿,不得拉帮结派,不得占用城市绿地,不得高声喧哗从而影响周边居民休息。自产自销点产生的垃圾要随时收集,日产日清,由街道按照要求收取保洁费,每个摊位(占地2平方米以内)每天收1元,西瓜每天每50公斤收1元。
  
  据悉,设摊农户须持当地村委会证明,到摊点所在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办理临时摊位证,自带保洁工具和遮阳伞。至于农户比较关心的摊位先后顺序,城管部门是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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