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农死亡背后卖瓜之困:自销区频遇城管收费
卖瓜
凌晨起床抢摊位
在临武,种瓜成为一种流行,即使在乡镇卖瓜也是严重的“供大于求”,县城成了瓜农最终的选择。
临武县农业局工作人员证实,当地西瓜大多自产自销,由于乡镇市场饱和,销售的主要渠道是在县城。每到夏天,大量的瓜农拖着西瓜来到临武县城销售。
与死者邓正加同村的瓜农王芳(化名)介绍,南强镇西瓜的种植规模没有土地乡那么大。她一般会选择4公里外的南强镇卖果蔬。
南强镇逢三天赶一集,时间定在每个带有2、5、8的日子。但是赶集时,四面八方的村民都会挤过来做生意,镇上市场饱和的时候,王芳也和众多瓜农一样,只能选择县城。
瓜农蜂拥进城的结果,便是抢占摊位。
刘建林介绍,2011年以前,临武县只开放了一个地方卖西瓜,即解放南路到邝家村的路段,但那里城市居民不集中,人流小导致生意不好做,而且瓜农集中在一个地方卖瓜,本来可以卖2块钱一斤,只能降价到1.6元钱一斤。
为了挣钱,瓜农便在县城武水桥、文昌路、解放北路、光山路等人流量大的地方摆摊卖瓜,“但这些地方是不允许摆摊的。”即使抢占不允许摆摊的路段,摊位仍然不够。一段时间,刘建林为了抢一个好地段的摊位,要凌晨3点半起床,不到4点往县城赶,守着摊位坐到天亮。
去年5月中旬,玉美田村村民要求村委会向县领导反映卖瓜难。刘建林带头以玉美田村的名义写了一份报告,请求城管局开放一些路段,放宽卖瓜市场。
城管负责人对瓜农表示同情,但没在报告上签字。该负责人跟刘建林说,城管也很为难——有县领导在街上散步后,对城市卫生很有意见。
瓜市
名不副实的“自销区”
在当地政府看来,县城并非没有合法摆摊的地方。
邓正加事件发生后,临武县新闻发言人段外宾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县城有7个供农民自产自销农产品的地方,分别位于临武大道、和平路、城东市场等。
刘建林说,临武大道的自销区是今年西瓜上市前设立的,其他自销区设立了多久,自己也不知道。据媒体报道,临武县设立自销区的一个背景是,几年前当地农民拎着自家种的小菜找到县委负责人,反映在县城被城管赶来赶去,没地方做买卖,这个举动触动了政府。
自销区设立后,政府不向摊贩收任何费用,还提供卫生清扫等公共服务。但记者昨日实地探访发现,其中几处自产自销区“名不副实”。
所谓的和平路自产自销区离临武大道约30米,是邓正加夫妇第一次与城管发生冲突的路段。该路段是住宅区和临街店面,记者并没看到有政府划定的自产自销区域和规定的横幅。
城东市场里主要售卖鸡、鸭、杂货等,瓜贩只有三个。53岁的瓜贩卢茂云介绍,这里所谓的自产自销区,要以年为单位收租金,她租了一个3米长的摊位,每米800元,每年需向市场管理方交纳2400元摊位费。
临武大道的自产自销区,全长约45米,除去路口的宽度,自销区实际长度不到40米。按照一个摊贩占地3米到5米计算,这里只能容纳约10个摊位。
针对自产自销区收取摊位租金、不存在的问题,记者多次联系临武城管和县委,但截至昨晚发稿时,对方电话始终处于忙音状态。
瓜殇
瓜农销售难题待解
在瓜农们看来,被驱赶只是一种“温柔”的执法手段,收管理费和肢体冲突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很常见,即使是在明确划定的“自产自销区”。
文昌路有一条临武县政府明确划定的自产自销区,多名摊贩称,城管队员每隔一段日子都会向长期在此摆摊的人收100元“管理费”,有时一周收一次,有时时间更短。更多时候,巡逻的城管会随意拿一些水果吃。
事发当天,邓正加夫妇在和平路卖瓜时,就被城管拿走了4个西瓜。事后,当地对此的回应是:城管执法人员对其四个西瓜进行暂扣。
按瓜农们的说法,以每斤西瓜8毛钱计算,1斤赚1毛钱。邓正加夫妇被“暂扣”的四个西瓜约60斤,相当于少赚了6块钱。遭遇城管前,他们卖了500斤瓜。6块钱,占了利润的八分之一。
合法摊位紧缺的现实,让很多瓜农怀念“城南市场”。
10年前,离临武大道约500米的地方,有个规模不小的城南市场,瓜农们可以到这里合法经营。6年前,市场被改为他用。三排房子中的两排建起了商品房,临街的一排房子改建为超市仓库。
2009年前后,仓库也被拆了,现在变成了工地。昨天,工地里商品房的主体结构拔地而起,外墙上贴着“房屋预定销售正在进行中”的条幅。
临武县委农村工作部部长陈学军说,邓正加事件发生后,他们也在思考,不仅要更好地扶持种植大户扩大规模,还应在销售环节解决农民的实际问题,比如通过建农产品加工基地及时消化新鲜果蔬。
临武县副县长李琼表示,县政府正在考虑新增自产自销农副产品临时销售区,建立便捷、惠民的农产品市场,设立专门的水果销售市场或销售区,解决农民进城卖瓜难等问题。
凌晨起床抢摊位
在临武,种瓜成为一种流行,即使在乡镇卖瓜也是严重的“供大于求”,县城成了瓜农最终的选择。
临武县农业局工作人员证实,当地西瓜大多自产自销,由于乡镇市场饱和,销售的主要渠道是在县城。每到夏天,大量的瓜农拖着西瓜来到临武县城销售。
与死者邓正加同村的瓜农王芳(化名)介绍,南强镇西瓜的种植规模没有土地乡那么大。她一般会选择4公里外的南强镇卖果蔬。
南强镇逢三天赶一集,时间定在每个带有2、5、8的日子。但是赶集时,四面八方的村民都会挤过来做生意,镇上市场饱和的时候,王芳也和众多瓜农一样,只能选择县城。
瓜农蜂拥进城的结果,便是抢占摊位。
刘建林介绍,2011年以前,临武县只开放了一个地方卖西瓜,即解放南路到邝家村的路段,但那里城市居民不集中,人流小导致生意不好做,而且瓜农集中在一个地方卖瓜,本来可以卖2块钱一斤,只能降价到1.6元钱一斤。
为了挣钱,瓜农便在县城武水桥、文昌路、解放北路、光山路等人流量大的地方摆摊卖瓜,“但这些地方是不允许摆摊的。”即使抢占不允许摆摊的路段,摊位仍然不够。一段时间,刘建林为了抢一个好地段的摊位,要凌晨3点半起床,不到4点往县城赶,守着摊位坐到天亮。
去年5月中旬,玉美田村村民要求村委会向县领导反映卖瓜难。刘建林带头以玉美田村的名义写了一份报告,请求城管局开放一些路段,放宽卖瓜市场。
城管负责人对瓜农表示同情,但没在报告上签字。该负责人跟刘建林说,城管也很为难——有县领导在街上散步后,对城市卫生很有意见。
瓜市
名不副实的“自销区”
在当地政府看来,县城并非没有合法摆摊的地方。
邓正加事件发生后,临武县新闻发言人段外宾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县城有7个供农民自产自销农产品的地方,分别位于临武大道、和平路、城东市场等。
刘建林说,临武大道的自销区是今年西瓜上市前设立的,其他自销区设立了多久,自己也不知道。据媒体报道,临武县设立自销区的一个背景是,几年前当地农民拎着自家种的小菜找到县委负责人,反映在县城被城管赶来赶去,没地方做买卖,这个举动触动了政府。
自销区设立后,政府不向摊贩收任何费用,还提供卫生清扫等公共服务。但记者昨日实地探访发现,其中几处自产自销区“名不副实”。
所谓的和平路自产自销区离临武大道约30米,是邓正加夫妇第一次与城管发生冲突的路段。该路段是住宅区和临街店面,记者并没看到有政府划定的自产自销区域和规定的横幅。
城东市场里主要售卖鸡、鸭、杂货等,瓜贩只有三个。53岁的瓜贩卢茂云介绍,这里所谓的自产自销区,要以年为单位收租金,她租了一个3米长的摊位,每米800元,每年需向市场管理方交纳2400元摊位费。
临武大道的自产自销区,全长约45米,除去路口的宽度,自销区实际长度不到40米。按照一个摊贩占地3米到5米计算,这里只能容纳约10个摊位。
针对自产自销区收取摊位租金、不存在的问题,记者多次联系临武城管和县委,但截至昨晚发稿时,对方电话始终处于忙音状态。
瓜殇
瓜农销售难题待解
在瓜农们看来,被驱赶只是一种“温柔”的执法手段,收管理费和肢体冲突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很常见,即使是在明确划定的“自产自销区”。
文昌路有一条临武县政府明确划定的自产自销区,多名摊贩称,城管队员每隔一段日子都会向长期在此摆摊的人收100元“管理费”,有时一周收一次,有时时间更短。更多时候,巡逻的城管会随意拿一些水果吃。
事发当天,邓正加夫妇在和平路卖瓜时,就被城管拿走了4个西瓜。事后,当地对此的回应是:城管执法人员对其四个西瓜进行暂扣。
按瓜农们的说法,以每斤西瓜8毛钱计算,1斤赚1毛钱。邓正加夫妇被“暂扣”的四个西瓜约60斤,相当于少赚了6块钱。遭遇城管前,他们卖了500斤瓜。6块钱,占了利润的八分之一。
合法摊位紧缺的现实,让很多瓜农怀念“城南市场”。
10年前,离临武大道约500米的地方,有个规模不小的城南市场,瓜农们可以到这里合法经营。6年前,市场被改为他用。三排房子中的两排建起了商品房,临街的一排房子改建为超市仓库。
2009年前后,仓库也被拆了,现在变成了工地。昨天,工地里商品房的主体结构拔地而起,外墙上贴着“房屋预定销售正在进行中”的条幅。
临武县委农村工作部部长陈学军说,邓正加事件发生后,他们也在思考,不仅要更好地扶持种植大户扩大规模,还应在销售环节解决农民的实际问题,比如通过建农产品加工基地及时消化新鲜果蔬。
临武县副县长李琼表示,县政府正在考虑新增自产自销农副产品临时销售区,建立便捷、惠民的农产品市场,设立专门的水果销售市场或销售区,解决农民进城卖瓜难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