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进口台湾水果占大陆过半 连续四年居大陆总进口量首位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实施以来,厦门在构建两岸交流合作先行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在推动科学发展和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两岸农产品交流合作方面成绩斐然。记者日前从市商务局了解到,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入驻率达100%,财政已累计兑现扶持资金1736.3万元。
连续四年
占大陆总进口量一半以上
如今,以台湾农产品、台湾小吃为代表的“台湾味”已成了厦门旅游的一张特色名片。厦门台湾水果进口量突飞猛进,2011年进口量已突破7000吨,达7087吨。台湾水果进口量从2006年的481吨、居大陆第4位,连年翻番增长至2008年的1627吨、居首位,至今已连续4年折桂,占大陆总进口量的一半以上。台湾水果成为两岸经贸往来的“吉祥物”,厦门也已成为台湾水果走向内陆的“桥头堡”。
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
入驻率100%
厦门于2006年4月建成大陆首个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并获国台办命名。2009年,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以政府支持、企业运作的方式,扩建了近2万平方米,并配套建设完善了交易场所、冷库、查验场所等,市财政总投入超过2500万元,带动企业投入近2000万元。
目前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果商入驻率已达100%,拥有经营台湾水果的商户36家、商铺60间,其中包括台湾地区青果商业公会全联会等台湾经营者23家,占全部入驻商户的64%。
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新大楼运营以来,一系列开拓市场活动成了台湾果农果商的贸易窗口。在海峡两岸农产品展销推介订货会暨产销对接会、福建省赴台经贸团赴台采购台湾水果、2011年福建省赴台商品采购洽谈会等活动中,我市积极组织企业与内陆省份主要水果批发市场对接,扩大了台湾水果在内陆省份的销售。
累计兑现
扶持资金1736.3万元
海关等部门专门为台湾水果通关设立了“绿色通道”,实行即到即验。厦门检验检疫局还专门在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设立检测点,确保最快速度验放,全力保障台湾水果便捷快速通关。
台商在厦经营台湾水果还享受市政府的进口奖励政策。厦门于2006年首次出台台湾水果奖励政策,对进口台湾水果企业按量给予相应奖励,同时提高“小三通”进口奖励标准,鼓励企业通过“小三通”方式进口。目前,该政策已连续施行6年,截至目前,财政已累计兑现扶持资金1736.3万元。
文/本报记者 沈彦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