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百株樱桃树 村里说锯就锯?
事发辛寨子大东沟,签了转让书的承包者面临血本无归的尴尬境地。“这树他们说锯就锯,我们之前有合同,村里给砍了,凭什么啊?”看着山头上百余株十年生樱桃树被锯断枝丫,江巨琴欲哭无泪。自从村里传出收回土地的消息,她就在担心,没想到这一天还是来了。
几年前签署转让合同
昨日6时许,还在沉睡的江巨琴被一阵电话铃声惊醒,邻居告诉她,有人在砍她家的樱桃树。江巨琴出门一看,山坡上十多名男子拿着铁锯,把坡上百余株樱桃树锯断。
江巨琴是大连市城市居民,这几年,江巨琴一直住在辛寨子大东沟村。“2001年,我和村民签了转包合同,这有100多株樱桃树,承包期是24年。”江巨琴说,与她签合同的村民是自己的亲戚,姓陈。
江巨琴随后拿出一份《转让书》,上面写着:甲方将东山顶的樱桃地以9000元价格转让给乙方,使用期限是24年整。江巨琴说,当时山坡上的树苗很小,她和丈夫起早贪黑吃尽辛苦才形成现在的规模,如今年产值至少3万元。
征收土地让亲属反目
自从去年村里传出要征收土地,江巨琴家就陷入了一场纠纷,甚至与亲属反目。大东沟村从去年开始进行改造,当时一条新修公路便引起两家的矛盾。因土地承租的是本村村民,因此土地征收的补偿金也由村里发放到村民手中,而已经经营多年的江巨琴却承受着真正的损失。“现在我们都不联系了。”江巨琴坦言,去年转让土地的亲属曾和她谈过收回土地的问题,但被她拒绝了,因为对方只出1万元补偿金。江巨琴拿着合同说,她的承包期是24年,就必须按照合同办。
3月16日,一位村干部通知江巨琴,村里要收回土地,但并未与她商谈任何补偿问题。
昨天,征地开始了。16时许,记者在现场看到,百余株樱桃树都被锯掉枝丫,只剩主干,其中最粗的树干直径达20厘米。被扔在地上的树枝上已发了绿芽,江巨琴说,这一个绿芽就意味着一大串樱桃。“我拦着不让锯,他们还推我。”江巨琴说,她当时心脏病险些发作。亲友赶到后,拨打110报警。警方赶到后,锯树的工人纷纷撤离。
“他们不是砍树,而是想把樱桃树移栽到下面的果林去。”江巨琴说。记者看到在山坡下,一块足球场大小的空地上已栽种了上百株樱桃树,一辆铲车正在翻地。
转让合同未经村里通过
16时30分许,记者采访时,山坡上突然开来四五辆轿车,数十名男子来到樱桃林挖树。
人群中,几名男子来到江巨琴家。其中一名男子自称大东沟村民调信访负责人,特地协调征地纠纷。这位村干部表示,江巨琴和村民陈某签订的转让合同并未经过村里的许可。“《土地承包法》第37条明文规定,没经发包方同意,任何人转租、转让、互换都是无效合同。”该村干部说,村里土地转让必须经过村民大会通过。
“我们不知道到底转让给谁,谁在这里种地。”尽管江巨琴一家已在村里经营樱桃树多年,甚至在山上搭建了一间土房,但这位村干部表示,并不知道是谁在种植樱桃,而且村里的土地税也是由村民本人缴纳,与江巨琴无关。
这位干部表示,这片樱桃林已与村民陈某达成补偿协议,对方已同意村委会回收土地。“至于她的问题,可以与转租方协商,和村里不发生关系。”他表示,如江巨琴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经营者面临血本无归
类似江巨琴的情况在大东沟村2队不止一家,江巨琴的邻居刘先生也是城市户口,数年前承包了村里的一块果林,“我们这个甚至是口头协议,不过和她家不大一样,当时村里知道我们承包的情况。”刘先生说。
面对征地日益临近,刘先生越来越焦虑。“这片果林,我们经营好多年了,投入不少人力、物力,可是补偿金全分给转租的村民,我们一点补偿都没有。”刘先生说,他曾与转租者协商过此事,欲平分补偿金,但遭对方拒绝。
“我们也请教律师了,像我们这样已成事实合同的,应该受法律保护,但村里也没人和我们商量征地的事。”看到江巨琴一家的遭遇,刘先生担心自己多年的心血也将一去不回。
几年前签署转让合同
昨日6时许,还在沉睡的江巨琴被一阵电话铃声惊醒,邻居告诉她,有人在砍她家的樱桃树。江巨琴出门一看,山坡上十多名男子拿着铁锯,把坡上百余株樱桃树锯断。
江巨琴是大连市城市居民,这几年,江巨琴一直住在辛寨子大东沟村。“2001年,我和村民签了转包合同,这有100多株樱桃树,承包期是24年。”江巨琴说,与她签合同的村民是自己的亲戚,姓陈。
江巨琴随后拿出一份《转让书》,上面写着:甲方将东山顶的樱桃地以9000元价格转让给乙方,使用期限是24年整。江巨琴说,当时山坡上的树苗很小,她和丈夫起早贪黑吃尽辛苦才形成现在的规模,如今年产值至少3万元。
征收土地让亲属反目
自从去年村里传出要征收土地,江巨琴家就陷入了一场纠纷,甚至与亲属反目。大东沟村从去年开始进行改造,当时一条新修公路便引起两家的矛盾。因土地承租的是本村村民,因此土地征收的补偿金也由村里发放到村民手中,而已经经营多年的江巨琴却承受着真正的损失。“现在我们都不联系了。”江巨琴坦言,去年转让土地的亲属曾和她谈过收回土地的问题,但被她拒绝了,因为对方只出1万元补偿金。江巨琴拿着合同说,她的承包期是24年,就必须按照合同办。
3月16日,一位村干部通知江巨琴,村里要收回土地,但并未与她商谈任何补偿问题。
昨天,征地开始了。16时许,记者在现场看到,百余株樱桃树都被锯掉枝丫,只剩主干,其中最粗的树干直径达20厘米。被扔在地上的树枝上已发了绿芽,江巨琴说,这一个绿芽就意味着一大串樱桃。“我拦着不让锯,他们还推我。”江巨琴说,她当时心脏病险些发作。亲友赶到后,拨打110报警。警方赶到后,锯树的工人纷纷撤离。
“他们不是砍树,而是想把樱桃树移栽到下面的果林去。”江巨琴说。记者看到在山坡下,一块足球场大小的空地上已栽种了上百株樱桃树,一辆铲车正在翻地。
转让合同未经村里通过
16时30分许,记者采访时,山坡上突然开来四五辆轿车,数十名男子来到樱桃林挖树。
人群中,几名男子来到江巨琴家。其中一名男子自称大东沟村民调信访负责人,特地协调征地纠纷。这位村干部表示,江巨琴和村民陈某签订的转让合同并未经过村里的许可。“《土地承包法》第37条明文规定,没经发包方同意,任何人转租、转让、互换都是无效合同。”该村干部说,村里土地转让必须经过村民大会通过。
“我们不知道到底转让给谁,谁在这里种地。”尽管江巨琴一家已在村里经营樱桃树多年,甚至在山上搭建了一间土房,但这位村干部表示,并不知道是谁在种植樱桃,而且村里的土地税也是由村民本人缴纳,与江巨琴无关。
这位干部表示,这片樱桃林已与村民陈某达成补偿协议,对方已同意村委会回收土地。“至于她的问题,可以与转租方协商,和村里不发生关系。”他表示,如江巨琴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经营者面临血本无归
类似江巨琴的情况在大东沟村2队不止一家,江巨琴的邻居刘先生也是城市户口,数年前承包了村里的一块果林,“我们这个甚至是口头协议,不过和她家不大一样,当时村里知道我们承包的情况。”刘先生说。
面对征地日益临近,刘先生越来越焦虑。“这片果林,我们经营好多年了,投入不少人力、物力,可是补偿金全分给转租的村民,我们一点补偿都没有。”刘先生说,他曾与转租者协商过此事,欲平分补偿金,但遭对方拒绝。
“我们也请教律师了,像我们这样已成事实合同的,应该受法律保护,但村里也没人和我们商量征地的事。”看到江巨琴一家的遭遇,刘先生担心自己多年的心血也将一去不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