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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对23种高毒高残留农药全面禁止使用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新华网山东频道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311票  浏览87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8年5月30日 12:47
  新华网山东频道5月29日电(记者董振国)为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山东省近期加强农药使用管理,对23种高毒高残留农药全面禁止使用,对18种农药实行限制使用。
  
  据山东省农业厅介绍,近期省里对23种高毒高残留农药全面禁止使用,除了五种国家禁止生产的剧毒农药外,还包括毒杀芬,汞制剂,砷、铅类农药等;对18种农药限制在不同的作物上使用,如禁止克百威、涕灭威等农药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禁止丁酰肼在花生上使用等。山东省农业厅植保总站还专门编印了《高毒农药替代实用手册》下发各地,指导农民选择使用替代农药。
  
  山东省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行为,近期将集中开展专项清查行动,一旦发现,立即收缴,并依法严惩,确保本省行政区域内没有销售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的行为。
  
  山东省将进一步强化对农药生产企业的监管,督促其严格执行产品质量和标签管理制度,签订不生产5种高毒农药承诺书。在全省农药企业中建立诚信档案,将失信企业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加大检查和惩处力度。各地将进下一步落实农药经营网点的“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将积极试行农药经营许可证制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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