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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苹果价格指数”正式发布运行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中国经济导报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138票  浏览65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5年8月19日 12:19
  中国经济导报讯 祝辉 王琪 记者 尹明波 报道 8月14日,由山东烟台市物价局主持编制的“烟台苹果价格指数”正式发布运行。当天,烟台市政府新闻办、烟台市物价局、烟台市农业局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物价局、中国苹果产业协会和有关苹果购销企业、国内大型现货交易所,新华社、中新社、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国经济导报、人民网、中国发展网、大众网、胶东在线等二十余家新闻媒体参加了发布会。
  
  “在市场经济下,谁的价格最有影响力和辐射力,谁就拥有市场竞争的主动权和优势地位,‘烟台苹果价格指数’可谓‘应运而生’。”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烟台市物价局局长尹鹏表示,价格指数是反映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化方向、趋势和程度的经济指标,是观察、分析和研究市场变化的重要工具,发挥着市场运行“晴雨表”和“信号灯”的重要功能,可以有效引导生产者、经营者及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趋势,调整生产经营决策,优化资源配置。
  
  自2013年5月以来,烟台市物价局积极发挥职能优势,致力于打造烟台特色优势产品价格话语权,服务和助推烟台特色优势产业和地方经济发展。2015年烟台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构建烟台特色优势产品价格指数体系”。烟台市物价局加快步伐,着力加强和完善“烟台苹果价格指数”编制工作,在之前试运行的基础上于2015年8月13日顺利通过了山东省物价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并于8月14日正式运行启动、上线运行。
  
  2014年,烟台全市苹果种植总面积272.2万亩,占全省的64%,占全国的8%;总产量411.4万吨,占全省的55%,占全国的13%;苹果产业产值达到126.9亿元,苹果收入占农民总收入的80%以上;年出口量达30余万吨,占全国苹果出口量的1/4。“烟台苹果”是烟台的城市名片,历经140多年的发展,以皮薄汁多、酥脆爽口、酸甜味美而享誉四方、驰名中外。苹果产业作为烟台特色优势产业,对全市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尹鹏认为,烟台苹果产业既有传统优势,又面临着近年来不断加剧的市场竞争挑战,果价的剧烈波动,严重影响果农的稳定收益。“在这种情况下,编制发布‘烟台苹果价格指数’十分必要,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又关乎烟台苹果产业未来发展。”
  
  烟台是中国北方落叶果树最适栽培区之一,也是农业部划定的两大苹果优势产业带之一。2002年“烟台苹果”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2007年栖霞、蓬莱、牟平三个县市区被中国果品流通协会授予“中国苹果20强县(市)”,2008年“烟台苹果”注册了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11年“烟台苹果”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在2009~2014年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估中,烟台苹果连续6年蝉联中国果业第一品牌,品牌价值达101.05亿元。
  
  目前,烟台苹果产业已基本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苹果种植、收购、储藏、加工、批发和零售等产业链条,为“烟台苹果价格指数”的编制提供了有利的客观条件。“物价、农业部门近年来陆续建立的若干有关苹果产量、储藏、价格信息等监测点,初步积累了苹果产量、储藏、价格信息数据,为编制‘烟台苹果价格指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尹鹏坦言,基于“互联网+”和大数据的价格指数,是时代赋予物价部门的新职能,也是物价部门服务经济发展的新方式、新途径,是物价部门时不我待的使命和责无旁贷的责任。他表示,编制、发布“烟台苹果价格指数”,不仅有利于提升烟台苹果价格话语权、增强烟台苹果品牌影响力、发挥苹果市场价格引导作用,从而形成中国苹果定价中心,还可以较为准确地把握烟台苹果价格变化趋势及其波动规律和价格传导机制,实现对烟台苹果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价格监测和预警,为各级政府制定苹果生产、流通政策提供决策依据,维护烟台苹果产业稳定。
  
  目前,“烟台苹果价格指数”已在山东省物价局山东价格指数发布平台、烟台价格监测网、烟台农业信息网等网站进行发布,并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发展网实现了对接同步发布,烟台政府网站、水母网、胶东在线、烟台市物价局和农业局部门网站等也实现链接。社会各界在以上网站均可查看“烟台苹果价格指数”以及相关数据信息。
  
  据悉,2015年,烟台市物价局将认真总结“烟台苹果价格指数”编制发布和运行经验,争取已经编制且在山东价格指数发布平台试运行的“鲁花食用油价格指数”年底前通过省级评审并正式运行;会同烟台港集团、供销社、烟台海关和山东工商学院完成“烟台港化肥离岸(FOB)价格指数”编制工作,并积极筹备专家评审。同时,年底前建立烟台价格指数发布平台,为下一步“烟台特色优势产品价格指数体系”建设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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