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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正式启用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中原经济网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117票  浏览73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2年10月11日 12:32
  【中原经济网讯】 10月10日,灵宝市举行了果品购销洽谈会暨“灵宝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启用仪式,来自全国10个省(市、区)40多个城市的采购商户及当地果农600余人参加了购销洽谈会,会议同时启用了“灵宝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据介绍,灵宝苹果栽培历史悠久,生产自然条件得天独厚、区域优势明显,是亚洲最佳苹果适生区和西北黄土高原优势苹果产业带的发源地,多年来一直是支撑灵宝农业的第一大龙头产业、惠及63万农民的第一富民产业。灵宝苹果曾先后获得“中华名果”、“中国名牌农产品”、“中国十大名优苹果”等殊荣,品牌价值达到43.27亿元,居全国苹果产业品牌价值县级第一位。
  
  目前,灵宝全市果品总面积达115万亩,年产果品14亿公斤,其中苹果面积90万亩,年产量12亿公斤。今年5月,灵宝苹果被国家质检总局认定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7月20日,“灵宝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顺利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审批,标志着带有地区性特征的苹果有了自己的正式名号,凡灵宝境内生产且达到一定规格标准的苹果都可使用这一带有鲜明特色的商标。
  
  据了解,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地名+品名”的简称,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目前国际上保护特色产品的一种通行做法。“灵宝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正式启用,意味着灵宝苹果品牌建设取得了新的突破,将成为灵宝苹果走向全国、走向世界的一张靓丽名片,对于进一步打造果品知名品牌,做大做强做优果品产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此外,在这次的果品购销洽谈会上,果商们看好“灵宝苹果”,纷纷下单,签订合作意向书56份,达成果品购销交易量40万吨,有力促进了灵宝果品销往全国各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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