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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石榴”鼓起农民“钱袋子”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淮北日报》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78票  浏览61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7月20日 16:34
  近日,记者在烈山镇榴园村看到,一行行石榴树硕果满枝,果农们正在为果树施肥,喷洒无残留农药。据烈山镇石榴协会会长宋继承介绍,全镇目前已发展石榴种植面积4万亩,仅榴园村就有1万余亩,年产石榴500万公斤,销售收入1500万元,人均收入6000—10000元。
  
  榴园村石榴种植业的发展得益于农业标准化的推行。2002年,塔山石榴生产基地被确定为安徽省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市质监部门积极行动起来,成立了淮北软籽石榴标准体系和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分别与示范区所属区(县)、镇、村签订三级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质监标准化工作人员起草编写了软籽石榴工作和管理规范,与技术标准一起形成标准体系,为示范区实现规范化管理和运作提供了技术支持。标准化工作人员和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手把手向农民传授农业标准化知识和标准化种植技术,做到示范基地各个环节统一、有序。
  
  为了使软籽石榴符合品种要求和技术要求,市质监部门会同林业植保部门认真组织检测机构对示范区土壤结构和矿物质含量进行了测定,形成第一手技术资料,保证了示范区品种优良,植株营养结构合理。示范区还建立了苗木品种和农资统供机制,苗木由林业部门统一繁育采购,逐批严格检验,保证了种苗品质优良。示范区所需农产品生产资料,由各成员单位共同进行质量把关后统一供给,从苗木品种和生产资料来源途径上保证软籽石榴产品质量。
  
  按照示范区的实际工作需要,质监、林业、农业等专业检测机构还根据季节、品种、区域及时监测果品品质,为示范区提供各种技术参数,以便及时调整工作和管理重点,增强了示范工作针对性。在示范区实行“五把关”即严格把握引种关、整地关、栽植关、管理关、检验检测关;做到“五不准”即树穴不达标不准栽植、技术人员不在现场不准栽植、未经选苗泡苗不准栽植、没有专业人员指导不准栽植。实现了“七个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放线、统一挖穴、统一购苗、统一泡苗、统一栽植、统一管护,大大提高了示范区的科技种植水平。
  
  通过示范区的建设,大大改变了基地石榴生产中品种多、杂、乱的现象,集中发展优质石榴,尤其是软籽石榴单果重一般达500-800克左右,百籽重65克,含糖量达18%,溶性固形物18-21%,酸0.4-1%,蛋白质和脂肪0.6%。亩产较示范前平均增产198斤。基地的建设不仅改变了石榴的品质,而且带动了苗木生产、保鲜、贮藏、运输和深加工业。目前,全镇已建中小型石榴保鲜库12座,贮藏量达18万公斤。成立了石榴产销协会,形成了全国性的产销网络,产品实行统一包装、统一价格。在增加本地农民收入的同时,示范区还辐射带动周边地区的石榴生产,逐步走向规模化、规范化。
  
  据了解,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去年将烈山软籽石榴列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到2011年示范区项目完成之后,石榴种植面积将从3万亩扩大到5万亩,示范面积1.5万亩,单位亩产1500斤,成为全国最大优质石榴果品基地,每亩每年可增收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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