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华柑橘类水果罐头反倾销终裁
2008年12月3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柑橘类水果罐头作出反倾销终裁。在本案中,没有中国企业获得市场经济待遇。本案终裁结果如下表。
欧盟对华柑橘类水果罐头反倾销终裁结果
企业名称 | 反倾销税率(欧元/吨) |
浙江宜昌荣盛食品有限公司 | 531.2 |
浙江黄岩第一罐头食品厂 | 361.4 |
浙江新世纪食品有限公司及其关联生产商浙江三门新世纪食品有限公司 | 490.7 |
不在抽样调查内的合作出口商* | 499.6 |
普遍 | 531.2 |
2007年10月20日,应西班牙加工水果和蔬菜协会联盟的申请,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自中国的橘子罐头进行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0083055、20083075和ex20083090。据海关统计,调查期内湖南向欧盟出口涉案产品490.5223万美元,占全国涉案产品10%左右,涉案企业有湖南天之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长沙冠美进出口有限公司、湖南熙可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我省有关涉案企业参加了应诉。
本案终裁结果,将对我省对欧盟出口柑橘类水果罐头产生较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