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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苹果被评为山东十大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蓝色快报   发布者:olaiya
热度119票  浏览59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3年3月18日 12:06
  3月15日,记者从烟台市工商局获悉,烟台苹果被评选为山东省十大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之一,这成为烟台苹果又一金字招牌。目前,烟台市共有33件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排名山东省第二。
  
  今年3月上旬,山东省工商局开展了山东省十大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评选活动,烟台苹果商标凭借着良好的经济效益、广泛的社会美誉,在全省303件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中,脱颖而出,一举成为山东省十大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之一。
  
  目前,烟台市种植苹果面积260多万亩,年产量达到500多万吨,在烟台经济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为了进一步提升烟台苹果的知名度,烟台市工商局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打造烟台苹果商标。2008年6月,烟台苹果获准注册烟台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11年11月,烟台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又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这一次,烟台苹果被评为山东省十大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将进一步提升烟台苹果的知名度,扩大烟台苹果的影响力。”烟台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监管科科长张才成说,这一金字招牌同样也会刺激烟台果农、烟台市苹果协会更进一步的保持烟台苹果的品质,做大做强烟台苹果。烟台市工商局副局长石建波说,未来烟台市工商局将进一步规范烟台苹果商标的使用,指导果农更好的使用商标。记者张志强通讯员林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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