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簿公堂:瓶体有标识 “农夫果园”拒绝赔偿
索赔过程
多次索赔却一直没解决
“农夫果园”混合果汁饮料系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农夫山泉吉林长白山有限公司生产的。在治疗过程中,王女士多次与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联系,要求该公司认真解决此事,给予自己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三者合计29925.00元的经济补偿,并保留索赔伤残赔偿会等费用的权利,但该公司一直未能给其一个满意答复。
王女士称,在治疗初期(2004年11月29日),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驻青岛地区的销售机构曾派其地区销售经理张女士等人陪同自己到医院做过检查。当时,这位张经理表示,先治病,看完病再解决赔偿事宜。此后,王女士多次与张经理联系并见面协商赔偿事宜,但张经理先后以“自己无权处理”、“公司领导不在”等理由答复王女士,将赔偿事宜拖了近半年时间。
眼看赔偿无望,无奈之下,王女士先后于2005年5月5日、6月21日、6月30日和7月15日,分别以邮寄和电子邮件的方式连续四次给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发去了投诉信函。在此期间,该公司一位谢经理与王女士联系过,但在面谈时,这位谢经理却声称:“产品质量没有问题,爆炸事件是消费者使用不当造成的,公司并没有责任,至于赔偿之事,等证据齐全了再说。”
农夫山泉
公司没责任、我们不赔偿
接到热线投诉后,记者当即与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驻青销售机构取得了联系。当记者在电话中就饮料瓶爆炸事件以及市民索赔过程向农夫山泉公司求证时,曾经接待过王女士的那位谢经理却告诉记者,这件事,他们公司一点责任也没有。谢经理说:“我们产品的外包装上,有‘建议24小时之内饮用完毕’的字样,消费者却没有根据我们的提议喝完,所以说饮料瓶会爆炸,是由于消费者使用不当造成的。再说,打开包装后,公司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了,难道开瓶之后飞进苍蝇也要我们公司负责吗?”谢经理十分不客气地向记者提出一个与该事件性质完全不同的问题。
谈话中,谢经理始终把“产品质量没有问题”、“公司没有责任”等字眼挂在嘴边。当记者问及该公司是否打算向受害人王女士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时,谢经理表示,由于公司对此事没有任何责任,所以他们完全有理由不做任何赔偿,“即便是赔偿,依据消费者协会的规定,我们也只能根据产品本身价格的10倍金额进行赔偿。至于她(王女士)提出的近3万元赔偿,简直就是敲诈!我们坚决不会同意。”随后,谢经理便以手机电池没电为由,挂断了记者的电话。(节选自《“农夫果园”爆炸伤人拒绝赔偿》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多次索赔却一直没解决
“农夫果园”混合果汁饮料系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农夫山泉吉林长白山有限公司生产的。在治疗过程中,王女士多次与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联系,要求该公司认真解决此事,给予自己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三者合计29925.00元的经济补偿,并保留索赔伤残赔偿会等费用的权利,但该公司一直未能给其一个满意答复。
王女士称,在治疗初期(2004年11月29日),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驻青岛地区的销售机构曾派其地区销售经理张女士等人陪同自己到医院做过检查。当时,这位张经理表示,先治病,看完病再解决赔偿事宜。此后,王女士多次与张经理联系并见面协商赔偿事宜,但张经理先后以“自己无权处理”、“公司领导不在”等理由答复王女士,将赔偿事宜拖了近半年时间。
眼看赔偿无望,无奈之下,王女士先后于2005年5月5日、6月21日、6月30日和7月15日,分别以邮寄和电子邮件的方式连续四次给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发去了投诉信函。在此期间,该公司一位谢经理与王女士联系过,但在面谈时,这位谢经理却声称:“产品质量没有问题,爆炸事件是消费者使用不当造成的,公司并没有责任,至于赔偿之事,等证据齐全了再说。”
农夫山泉
公司没责任、我们不赔偿
接到热线投诉后,记者当即与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驻青销售机构取得了联系。当记者在电话中就饮料瓶爆炸事件以及市民索赔过程向农夫山泉公司求证时,曾经接待过王女士的那位谢经理却告诉记者,这件事,他们公司一点责任也没有。谢经理说:“我们产品的外包装上,有‘建议24小时之内饮用完毕’的字样,消费者却没有根据我们的提议喝完,所以说饮料瓶会爆炸,是由于消费者使用不当造成的。再说,打开包装后,公司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了,难道开瓶之后飞进苍蝇也要我们公司负责吗?”谢经理十分不客气地向记者提出一个与该事件性质完全不同的问题。
谈话中,谢经理始终把“产品质量没有问题”、“公司没有责任”等字眼挂在嘴边。当记者问及该公司是否打算向受害人王女士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时,谢经理表示,由于公司对此事没有任何责任,所以他们完全有理由不做任何赔偿,“即便是赔偿,依据消费者协会的规定,我们也只能根据产品本身价格的10倍金额进行赔偿。至于她(王女士)提出的近3万元赔偿,简直就是敲诈!我们坚决不会同意。”随后,谢经理便以手机电池没电为由,挂断了记者的电话。(节选自《“农夫果园”爆炸伤人拒绝赔偿》来源:青岛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