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拟建农产品召回制
辽宁拟建立农产品召回制。一旦发现其不符合质量安全甚至危害健康,即使买回家的蔬菜、水果,也将被生产企业召回。
如果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消费者不履行告知、召回义务,还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昨日,《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集意见。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农产品质量将得到进一步的法律保障。
草案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现其生产的农产品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主动召回农产品,并报告所在地农业或者卫生、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事实上,不久前正式实施的《辽宁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就曾规定建立肉产品召回制度,对召回的产品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产品再次流入市场。“这是个极好的消息”,家乐福沈阳地区媒体经理王志说,“事实上辽宁尤其是沈阳,在农产品安全把关方面已经做得越来越好,如果能够通过召回制最后把关,无疑将为老百姓的消费带来进一步的安全保障。”
王志介绍,目前,家乐福每天要对即将上架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一旦经检验某类产品的农药残留不合格,所有店都会接到通知,这类产品将不会上架销售,同时直接就地封存,等待有关部门处理。
消费者王静坤也非常支持农产品召回制,但她认为农产品召回实行起来有点难度。“比方说像黄瓜、白菜,买回家就吃了,汽车能召回,可这些农产品怎么召回呢。”
此前记者曾就肉产品召回制采访了辽宁千喜鹤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王俊才,他提出的意见对于农产品似乎也有一定借鉴意义。他建议,应该对这类产品实行标准件管理销售,打印统一日期、编号、公章等等。一旦有某批次产品出现标准不符,就立即召回同一编号的同厂产品。
农产品需凭“出生证”入场销售
进入市场销售的农产品将实行质量合格证明和产地证明双证明制度,没有质量合格证明和产地证明的农产品就不得进入市场销售。农产品批发商和其他销售者还应该将农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和产地证明摆放或者悬挂在摊位上。
记者发现,在沈阳市一些大型超市的农产品专售区域,消费者只要稍加留意就能看到悬挂的关于各类农产品的“出生证”,包括供货商、产地等信息。但在一些农贸市场,则没有提供这些信息。
农产品不符标准将被划为禁止生产区
为从源头上把好农产品安全关,草案规定,今后还将对农产品生产区进行严格控制。比方说,如果某产地生产的农产品中含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该生产区将被划定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此外,种子、农药、肥料、农业机械等农产品投入品,如果经检测质量不合格,除依法追究生产者、经营者责任外,还将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布。
【相关新闻】
专家看法:一段时间内不宜重复食用单一果蔬
本报刊登“果蔬农药系列报道”后,众多读者表达出对果蔬安全的担忧,“是不是什么都不能吃了?”
针对读者疑虑,辽宁省农科院蔬菜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张庚红称,农药是农业生产中不可缺少的“帮手”,即便冠以“无公害”、“绿色”的果蔬,也不能完全对农药说“不”。
张庚红认为,消费者应对农药有全面、科学的认识。她建议,在一段时间内,消费者不宜重复食用单一品种的果蔬。
沈城批发市场、超市设“农残”检验室
记者昨日下午探访得知,在沈阳市十二线、盛发等大型果蔬批发市场,沃尔玛、家乐福、乐购、华联等超市内,均设有专门的检测室。专业人员经过培训,使用“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对果蔬进行抽检。
从凌晨5时许超市进货开始,家乐福超市检测员张久娥便开始忙碌着,平均每天经她检测的果蔬有近40种,其中叶类蔬菜是检测重点。张久娥说,未达到规定数值的果蔬将被退回供货商,并禁止上架。
“换位思考,我们也是消费者和顾客。做好果蔬‘农残’检测是应该的,要对大家负责。”沃尔玛沈阳公司事务部高级经理李娇娜说。
记者吴双
如果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消费者不履行告知、召回义务,还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昨日,《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集意见。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农产品质量将得到进一步的法律保障。
草案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现其生产的农产品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主动召回农产品,并报告所在地农业或者卫生、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事实上,不久前正式实施的《辽宁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就曾规定建立肉产品召回制度,对召回的产品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产品再次流入市场。“这是个极好的消息”,家乐福沈阳地区媒体经理王志说,“事实上辽宁尤其是沈阳,在农产品安全把关方面已经做得越来越好,如果能够通过召回制最后把关,无疑将为老百姓的消费带来进一步的安全保障。”
王志介绍,目前,家乐福每天要对即将上架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一旦经检验某类产品的农药残留不合格,所有店都会接到通知,这类产品将不会上架销售,同时直接就地封存,等待有关部门处理。
消费者王静坤也非常支持农产品召回制,但她认为农产品召回实行起来有点难度。“比方说像黄瓜、白菜,买回家就吃了,汽车能召回,可这些农产品怎么召回呢。”
此前记者曾就肉产品召回制采访了辽宁千喜鹤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王俊才,他提出的意见对于农产品似乎也有一定借鉴意义。他建议,应该对这类产品实行标准件管理销售,打印统一日期、编号、公章等等。一旦有某批次产品出现标准不符,就立即召回同一编号的同厂产品。
农产品需凭“出生证”入场销售
进入市场销售的农产品将实行质量合格证明和产地证明双证明制度,没有质量合格证明和产地证明的农产品就不得进入市场销售。农产品批发商和其他销售者还应该将农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和产地证明摆放或者悬挂在摊位上。
记者发现,在沈阳市一些大型超市的农产品专售区域,消费者只要稍加留意就能看到悬挂的关于各类农产品的“出生证”,包括供货商、产地等信息。但在一些农贸市场,则没有提供这些信息。
农产品不符标准将被划为禁止生产区
为从源头上把好农产品安全关,草案规定,今后还将对农产品生产区进行严格控制。比方说,如果某产地生产的农产品中含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该生产区将被划定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此外,种子、农药、肥料、农业机械等农产品投入品,如果经检测质量不合格,除依法追究生产者、经营者责任外,还将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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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读者疑虑,辽宁省农科院蔬菜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张庚红称,农药是农业生产中不可缺少的“帮手”,即便冠以“无公害”、“绿色”的果蔬,也不能完全对农药说“不”。
张庚红认为,消费者应对农药有全面、科学的认识。她建议,在一段时间内,消费者不宜重复食用单一品种的果蔬。
沈城批发市场、超市设“农残”检验室
记者昨日下午探访得知,在沈阳市十二线、盛发等大型果蔬批发市场,沃尔玛、家乐福、乐购、华联等超市内,均设有专门的检测室。专业人员经过培训,使用“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对果蔬进行抽检。
从凌晨5时许超市进货开始,家乐福超市检测员张久娥便开始忙碌着,平均每天经她检测的果蔬有近40种,其中叶类蔬菜是检测重点。张久娥说,未达到规定数值的果蔬将被退回供货商,并禁止上架。
“换位思考,我们也是消费者和顾客。做好果蔬‘农残’检测是应该的,要对大家负责。”沃尔玛沈阳公司事务部高级经理李娇娜说。
记者吴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