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榨果汁 满杯“勾兑”的隐患
专家谏言:亟待制定行业标准
很多所谓的鲜榨果汁,其实就是一部分现榨水果汁和复原果汁加入各种添加剂调配而成的饮料。按照一般人的理解,鲜榨果汁应该是纯水果现榨产品,但是目前政府管理者包括行业协会还没有对这种现做现卖的散装果汁给出明确定义。
据了解,目前我国果蔬汁类产品主要采用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其中该标准仅对“低温复原果汁”下了定义,但是该标准对果汁中的纯果汁含量应该是30%还是90%,能否添加色素等问题尚未明确,在实际检查过程中,即便质监部门发现某饭店的鲜榨果汁是由食品添加剂勾兑出来的也无法处理。
如此鲜榨果汁不含任何对人体有益的营养素,还不如白开水!中山大学营养学系蒋卓勤教授说:“酒店在销售鲜榨果汁时要使用各种色素、酸味剂、甜味剂等,其目的是用来掩盖水多汁少的问题,这已经超出食品添加剂正常使用范畴,同时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的陈立坚认为,在鲜榨果汁标准出台前,餐馆制售果汁应更名为“果肉饮料”或“果汁饮料”,按照有关国家标准,执行并公开其成分及含量,让顾客充分知情和自主选择。如果经营者在未如实标示的情况下,将调配、还原的果汁饮品冠以“鲜(现)榨果汁”的名义,便涉嫌“对商品或服务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对此工商部门可以立案查处。
“虽然我国有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而且对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等添加剂使用规定管理严格,但是目前并没有鲜榨果汁标准。标准的缺失导致酒店为节约成本而“钻空子”,这也是导致消费者不知情和执法部门难查处的主要原因。”陈立坚说。
“应该像欧美国家一样看果汁中的果糖含量,因为这一项指标是无法作假的。”陈立坚坦言,目前我国已有的果汁含量测定标准只有:山楂汁及其饮料中果汁含量的测定,橙、柑、橘汁及其饮料中果汁含量的测定,至于其他具体的果汁限量测定却仍在修订当中。
蒋卓勤教授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9条指出,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而且《食品安全法》也规范了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有关部门应尽快起草出台“鲜榨果汁”行业标准,以规范市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