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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庆县:肥害鉴定 果农获赔60.8万元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西江日报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197票  浏览132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1年11月14日 15:05
  近日,德庆县高良镇一果农经销商手上领取了7200元的赔款。这意味着一起历经9个多月的农资消费纠纷案在德庆工商局、消委会的努力下得到成功调解,为652户果农挽回60.8万元经济损失。
  
  今年1月下旬,德庆县工商局和消委会陆续接到果农集体或个人投诉,称购买使用湖北某厂生产的“德狮马”、“维京船”等4个品牌的氨基酸生态肥后,果树出现秋梢干枯、大量落叶等情况。据统计,该县有8个镇652户果农因施用上述肥料导致果树遭受损害,面积达4000多亩。面对这一事件,德庆工商、消委会联合农业部门迅速行动,立即向县政府作了汇报,全面清查化肥销售源头,及时对果树采取补救措施。经核实,4个品牌氨基酸生态肥由11户农资经营户经销,出售数量达452.12吨。同时,敦促农资经营户和生产厂家到果场核实损失,进行现场勘查取证。根据化肥检测报告及农业部门对受害果树的技术鉴定,确定造成果树秋梢干枯、大量落叶为肥害所致。
  
  为维护果农合法权益,德庆工商、消委会联合农业部门先后4次与经营户、经销商和生产厂家召开联席协调会议。经过9个多月的协商调解,果农与经营者、经销商、生产厂家达成了赔偿协议,果农获得赔偿共计6080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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