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稿 (限新闻稿件,种植技术请到论坛交流)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你的位置:水果邦 >> 新闻 >> 果业新闻 >> 国内新闻 >> 详细内容 在线投稿

海口南北水果市场:总包装重量不得超5斤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海口晚报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273票  浏览92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2年12月18日 14:56
  海南省海口市南北水果批发市场的批发商们为何要在芒果箱内掺沙子?批发商们如何看待这一事件?14、15日,海口市工商局琼山分局执法人员在约谈芒果批发商和市场开办者加大力度巡查市场时,芒果批发商们竟然叫“屈”:“你们懂不懂呢?芒果箱内放石灰,这是催熟芒果的土办法!”
  
  以催熟为名放石灰增重
  
  水果是一种易腐烂、存放时间不宜过久的农产品,因此,如何有效保鲜,的确是果农和批销商们必须考虑的问题。据了解,石灰是一种易散发热量的物质,因此,具有一定的保温作用,民间有“放石灰可催熟水果”的说法。
  
  “放石灰不仅可催熟水果,还可杀菌消毒。应当说,在水果包装箱内放入适量的石灰,可能比放入其它可能有害人体健康的化学防腐剂或保鲜剂要安全得多。”工商执法人员分析说,但是,即使石灰具有催熟水果的功效,水果批发商们也不能在每箱芒果中放置重达3斤半的石灰,甚至还叫喊“放三斤半沙子算少了,按我们行业潜规则,应放5斤”!
  
  市工商局执法人员说,不管行业的“潜规则”如何,都必须遵守国家的法规。国家《消费者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销售商品中不得掺杂使假,否则依法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欺诈消费者论处。
  
  事实上,海口南北水果批发市场部分批发商们只是以“水果箱内放石灰可催熟水果”为名,趁机放重达三五斤的石灰,目的就是变相增加水果重量,欺诈消费者。
  
  “沙子是果农掺进去的”
  
  更有甚者,批发商在水果箱内放置的根本不是“石灰催熟剂”,而是沙子!据中山工商所负责人介绍,9日上午,工商部门从海口南北水果批发市场芒果区86号水果摊位查出,该摊主销售给消费者张先生的一箱芒果中,放置的不是石灰,而是3斤多的沙子!而从9号摊位查出的18箱芒果中,每箱放置的也不是具有“催熟水果”作用的石灰,而是沙子!于是,不少消费者和工商执法人员质问这些水果批发商们:“沙子也是水果催熟剂吗?!”
  
  “水果箱内的沙子,是在生产基地由果农掺进去的。”海口南北水果批发市场的一些批发商如此解释。
  
  对此,工商执法人员表示,即使真如这些水果批发商们所说,水果箱内的沙子是由生产基地的果农掺的,可这就更奇怪了―――水果批发商们为何对果农们批发给自己的产品掺杂使假听之任之呢?!无论于法于理于情,水果批发商们应履行开箱查验货物的责任和义务,对每箱水果中放置的三五斤沙子进行清理,而不能闭着眼睛将沙子转嫁给消费者。
  
  总包装重量不得超5斤
  
  海口南北水果批发市场是海口市乃至全省最大的水果批发市场。近期,接连有不少消费者投诉,该市场的水果外包装塑料箱越来越重,箱内包装的厚纸越来越多。即使有的箱内放置的是用于催熟水果的石灰,但这些石灰里竟恶意掺杂了沙子,不少水果批发商甚至在箱内放重达三五斤的沙子,掺杂使假增加水果重量,欺诈消费者。
  
  对此,15日,中山工商所依法责令市场开办者―――海口南北水果批发市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加强对市场内各批发商的管理,对水果包装进行明确规范:水果外包装箱不得超过2斤,箱内包装纸不得超过2斤,内置用于催熟水果的石灰不得超过1斤,否则依法按掺杂使假、欺诈消费者论处。工商部门不但要依法查处批发商,而且还要依法处罚市场开办者,严重的将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市工商部门吁请广大消费者积极监督,如发现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请拨打12315举报。
上一篇 下一篇
查看全部回复【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