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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福建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7380元 比增10.5%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东南新闻网 作者:吴 洪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180票  浏览98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1年1月09日 21:24
  去年是极不平常的一年,“3・5”特大冰雹灾害,“6・13”特大暴雨洪涝灾害,正面袭击的5个台风“南川”、“狮子山”、“莫兰蒂”、“凡亚比”和“鲇鱼”……一系列极端天气事件给农民增收带来不利影响。大灾之年,农民收入缘何还能保持较大增长?
  
  “2010年灾害这么多,一开始早稻、橘园都减产了,想不到后期晚稻收成这么好,柑橘价格又上涨,反而比2009年多赚了1万多元。”卖完1.5万公斤柑橘,盘算着一年来的收入,顺昌县埔上镇河墩村村民王火星喜笑颜开。去年6月,他种的6亩早稻因灾减产三四百公斤,但晚稻每亩增产100公斤,加上栽柑橘、经营农药店的收入,去年他一家4口人均收入可达1万多元。
  
  不仅是王火星,去年,我省农民的收入顶着自然灾害继续增长,预计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可达7380元,同比增长10.5%。
  
  去年是极不平常的一年,“3・5”特大冰雹灾害,“6・13”特大暴雨洪涝灾害,正面袭击的5个台风“南川”、“狮子山”、“莫兰蒂”、“凡亚比”和“鲇鱼”……一系列极端天气事件给农民增收带来不利影响。
  
  大灾之年,农民收入缘何还能保持较大增长?
  
  面对罕见自然灾害,去年8月,省委省政府及时实施粮食生产“一稳两高”、经济作物提升、畜牧水产健康养殖、林竹产业挖潜、农村服务业拓展、农业产业化带动、农民就业创业、扶贫开发到户等促进农民增收的“八大工程”,力争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达7%以上。
  
  各地大力实施“八大工程”,狠抓农业增产农民增收。“2010年灾害性天气主要集中在中期,夏粮因灾减产,秋季农业生产对稳定全年农民收入有重要作用。”省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去年,中央及省政府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给了受灾农户增收信心。下达农资综合直补资金8.45亿元、投入2000万元推广再生稻100万亩、补助3300万元用于双季晚稻增施分蘖肥、补贴1768万元购买畜牧良种、安排农机购置补贴3.2亿元……据悉,去年我省秋粮产量比2009年增加5.1万吨,弥补了夏粮减产的4.72万吨。此外,农民种植养殖效益持续向好,来自林竹等产业的人均纯收入达220元以上。
  
  科学抗灾、科技增产,是去年实现抗灾夺增收的最大亮点。
  
  春播期间,我省各地遭遇倒春寒,农作物播种期比往年推迟;“6・13”特大暴雨袭击福建,闽西北地区河水漫堤、农田被淹,部分地区出现绝收;5次台风虽都姗姗来迟,但带来大量降水侵扰沿海水产、种植业……关键时刻,各级涉农部门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下派干部和技术人员深入灾区,帮助指导农民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紧急调拨、协调粮食应急储备种子、水产种苗等物资及专项资金,支持受灾地区建设标准农田、恢复种苗生产、修复农业基础设施;简化农业保险理赔手续,兑现各类保额3000多万元,灾区农业生产以超常规速度恢复。
  
  在保持粮食产量稳定的基础上,我省以粮油高产创建为平台,集成、配套、推广高新农业技术。据统计,去年全省共选用农作物新品种80个,建立示范片900个、面积30万亩,辐射带动1760万亩。同时,全省48个粮油生产大县共建立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61.89万亩,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随着农产品价格的逐步回升,农民经营性收入平稳增长。但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还要注重挖掘第二、第三产业潜力。”省农办有关负责人表示,2010年,我省农村民营经济和农业龙头企业快速发展、企业用工需求增大,以及土地山林承包经营权流转、房屋出租等经营方式的拓展,促进了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的增长。
  
  为提高农民就业创业能力,我省积极引导农民参与农产品加工、储运、流通等产业;全力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流转收益,鼓励其参与各种投资,增加股息、红利、租金等非生产性收入;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建立职业培训资金直补用人单位机制。
  
  据初步统计,去年1-11月,全省农民人均现金收入7316.98元,同比增长11.3%,实际增长7.7%。其中,家庭经营现金收入达3697.77元,同比增长7.4%;人均工资性收入达2888.97元,同比增长14.6%;人均转移性收入达520.84元,同比增长13.7%;人均财产性收入达209.4元,同比增长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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