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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林发布鲜无花果强制性要求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113票  浏览88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11月06日 16:58

    巴林2009年9月8日发布G/TBT/N/BHR/145号通报,标题是:蔬菜水果及其制品-鲜无花果。主要内容有:技术法规草案规定海湾标准(GSO)“蔬菜、水果及其制品-鲜无花果”第8.2和第9条(包装和标签)规定的要求为强制性要求。

    草案规定如下:无花果必须以能够保护其产品性质的方式包装,包装内部使用的材料必须新鲜、清洁并且优质以避免造成产品外部或内部损坏,印有商品规格的纸或标志允许使用特殊材料,只要图案或标签使用的是无毒墨水或胶水并且包装能够防止异物进入。草案还规定了标签要求:包装或配送商名称和地址或正式批准及认可的代码标志,产品性质“无花果”或“鲜无花果”。

    拟批准日期:待定,拟生效日期:待定。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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