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检验检疫局加强出口水果检验检疫监管
为进一步提升二连口岸出口水果的检验检疫监管水平,近日,二连浩特检验检疫局以国家质检总局下发的动植物检验检疫督查方案为指导,积极采取六项措施,加强出口水果的检验检疫监管。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管管理办法》。按照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督查工作的自查结果,切实抓好整改,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
二是规范企业经营。召集水果出口商进行座谈,宣传中蒙双方关于出口水果的相关政策和法规,要求水果出口商严格按照水果出口的规定经营。
三是加强水果监管仓储库的管理,对不能提供产地证明或换证凭单的出口水果,不准进入二连口岸水果包装厂的仓储库存储。
四是加强出口水果装车时的监装查验,禁止夹带未经检验检疫的水果和其他货物。
五是建立处罚机制。凡是发现有非法出口,违规夹带未经检验检疫的水果或其它货物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六是严格按照中蒙协定文件关于检疫性病虫害和农残要求,加强现场抽检和实验室检测。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管管理办法》。按照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督查工作的自查结果,切实抓好整改,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
二是规范企业经营。召集水果出口商进行座谈,宣传中蒙双方关于出口水果的相关政策和法规,要求水果出口商严格按照水果出口的规定经营。
三是加强水果监管仓储库的管理,对不能提供产地证明或换证凭单的出口水果,不准进入二连口岸水果包装厂的仓储库存储。
四是加强出口水果装车时的监装查验,禁止夹带未经检验检疫的水果和其他货物。
五是建立处罚机制。凡是发现有非法出口,违规夹带未经检验检疫的水果或其它货物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六是严格按照中蒙协定文件关于检疫性病虫害和农残要求,加强现场抽检和实验室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