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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果农在批发市场外卖果被罚款引质疑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鲁中晨报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195票  浏览196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1年12月12日 09:26

鲁中晨报全媒体记者 张亚军 报道
    鲁中网3585000热线11月28日讯 11月27日一早,沂源果农王先生到淄博博发水果批发市场附近卖苹果时,却被市场管理方以违反市场规定为由罚款100元。“我卖苹果的地方距离水果市场得有一里地远,他们凭什么扣我的车,还要罚我的款?”王先生感到非常委屈。
    据王先生讲,27日一早,他骑着三轮摩托车载着1000多斤苹果从沂源县赶到了张店,在距离博发水果批发市场500米远的地方摆摊买苹果。“都是一些带点伤疤的苹果,放在家里都烂了,我就寻思带到张店来卖。听一个朋友介绍说这个地方人流量大,我就来到了博发水果市场附近。”
    没想到,王先生的生意还没开张,却等来了水果市场里的保安。对方非但不让王先生在此卖苹果,还不让他离开。之后,几名保安将王先生和苹果车辆一起扣起来,强行将他带到水果市场内进行处理。
   “最先说罚款一千,后来降到五百,最后保安还看了我的包,看我实在没有钱,就罚了我一百块钱。”王先生说,当天他的身上只带了100元的零钱,原本打算卖苹果找零时使用,最后只能全都交了罚款。当天,一名路人看到王先生的遭遇后,给了身无分文的王先生10元钱,让他在张店贾庄附近一家小旅馆住了一晚上。
    今天一早,王先生带记者来到了他当时卖苹果的地方,王舍路与淄博国际会展中心东面一条路的交叉口上。根据目测记者发现,这里与博发水果批发市场大约有三百米远的距离。王先生给记者出示了一份由博发水果市场出具的罚款收据。在这份没有任何印章的收据上,收款事由为“违返市场规定”,收款金额为“壹佰元整”。
    记者找到了一名当时整个事件的目击者张先生,他的讲述基本与王先生所述一致。“我正好准备到博发水果市场里进货,看到这个人在三叉路口上卖苹果,后来被市场里的保安带进市场里罚了款。再说人家是零卖,又不是批发,对市场的影响也不大啊。”张先生说道。
    记者随后到博发水果批发市场了解情况,然而市场方的说法却与王先生所说并不一致。“当时他在市场门口卖苹果,影响了车辆的进出,并不是他说的三岔路口。而且在多次劝说无效的情况下,我们才采取了罚款这种措施。”博发水果批发市场的孙经理这样解释道。
     山东正大致诚律师事务所的邹明卿律师表示,水果市场并不是行政执法机关,因而并没有行政处罚权。“显然,水果市场对王先生的罚款是不妥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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