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稿 (限新闻稿件,种植技术请到论坛交流)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你的位置:水果邦 >> 新闻 >> 产区动态 >> 荔枝 >> 详细内容 在线投稿

“荔枝园遭强拆”追踪:转包程序合法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南方都市报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359票  浏览67次 【共1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1年12月27日 16:25
  ■“荔枝园遭强拆”追踪
  
  《南方都市报》12月23日报道了长安镇厦边社区洋火笼荔枝园遭强拆一事,昨日涉事的厦边居委会前主任出面回应,证实荔枝园的转包程序合法,并详解了这一纠纷的全过程。
  
  厦边居委会前主任秦伟田介绍说,洋火笼荔枝园自2002年就开始通过投标承包给广西人单某,11年来共签了3个租赁合同,前两次合同期分别为3年,第三次签了5年,直到今年9月底到期。“除了18亩的荔枝园以外,还有9亩鱼塘,每年租金共3万元,单某还把其中的鱼塘以1.5万元的价格转包给别人”。
  
  “每次续签合同,我们都是提前半年多办好,而不是等合同到期再决定。”秦伟田说,去年年底他和厦边居委会领导班子讨论通过了一项提议,将洋火笼荔枝园的租金提高到3.5万元。“而且财政也通过了,当时长安镇政府还委派会计过来,共同制定了一份合同”。
  
  然而秦伟田表示,单某随后找熟人说情,建议将租金降回3万元,居委会最终答应,并重新制定一份合同,居委会各方签好字后交给单某。“没想到过几天,单某可能是喝了酒后给我打电话,说合同他不签了,等我退休后,他用5000元都可以租到那块荔枝园的土地。”秦伟田说,单某的说法让他很生气,恰好当时厦边妇联主任的丈夫莫某想承包这块土地,于是最终决定从今年10月1日开始转包给莫某,“我当时还没有退休,而且当时的居委会已经讨论通过了,那份转包的合同具有法律效益”。
  
  秦伟田说,其实他们9月份就已开始劝单某及其老乡搬迁,但对方一直不肯搬走,并想找居委会现任领导班子续签合同。新承包的莫某因为签了合同却迟迟不得进驻,还曾向长安镇信访办上访。
  
  秦伟田表示,他们虽然强行要求单某搬迁,但并未砍伐他们的荔枝或香蕉树,在路边挖了一条长沟也只是为了阻止他们向鱼塘排放大量的污水。
上一篇 下一篇
查看全部回复【已有1位网友发表了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