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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地种树引补偿金之争 海口果农打赢官司讨钱难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南海网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348票  浏览742次 【共1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2年9月06日 12:57

  

有关此案的法院判决书(南海网记者孙令正摄)

  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永东村委会儒全村农民冯映佐12年前借地种树,土地被征用后,将原本属于他的青苗补偿款却支付给了别人。这让辛辛苦苦在这15亩土地上耕耘了12年的冯映佐很是不满。无奈之下他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决对方返还9万元的青苗补偿金,可是判决下达已经九个月了,他依然拿不到这笔钱。

  借别人的土地种自己的树

  冯映佐是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永东村委会儒全村的一位农民。据他介绍,1995年,跟他“关系较好”的村民陈某龙和陈某登将他们位于该镇羊山北昌横的两块自留地约15亩暂借给他使用。“当时这两块地几乎是空的,由于关系较好,所以也没有缴纳租金。”冯映佐说,只是“有个口头协议,什么时候土地被征用了,就把该地还与所有人”。

  从那时候开始,冯映佐夫妻就早出晚归在这片土地上耕作,他们平整、挖坑,买苗种树,“我们不知道摔了多少跤,不知道多少个日日夜夜睡不踏实;因为它,老伴把手臂摔断了两次啊”。说起那段岁月,冯映佐显得十分“苦楚”,他说:“果园子那时就是我和老伴的全部,我们把青春年华、时间、精力全投入其中。”

  在辛勤劳作下,原本光溜溜的坡地变了模样,大大小小的果树开始开花结果。5年后的那个九月,这片果园开始有了收获,“从那以后,每年收获都有两三万元”。夫妻俩因此很高兴,“生活因为这块土地而有了保障”。

  

  这是土地所有人人给冯映佐的证明(南海网记者孙令正摄)

  土地被征用 补偿款却给了别人

  根据相关人员证实,1995年至2007年,冯映佐在这块土地上种植了大黄皮170株、中黄皮25株、大桔子树30株、小桔子树15株、中菠萝蜜树10株。

  8年后的2007年底,某项目开发需要征用包括这15亩果园在内的土地。当时冯映佐跟陈某龙和陈某登协议,“征地补偿款是土地主人的,而青苗补偿款却应该给冯映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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