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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对集安板栗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167票  浏览97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8年3月31日 17:36

2008年第27号

 

关于批准对集安板栗

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集安板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集安板栗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集安板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集安板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域范围的通知》(集政办发〔2007〕6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吉林省集安市青石镇、太王镇、麻线乡、榆林镇、凉水朝鲜族乡、大路镇、通胜街道等7个乡镇街道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近和、银叶、方座。

(二)立地条件。

海拔高度400米以下,年平均气温不低于4.5℃,10℃以上的年积温不少于2700℃,无霜期不短于125天,土壤pH值5.5至6.7,土质为砂质土、砾质土、壤土。

(三)栽培管理

1.苗木繁育:选用抗寒、抗病板栗实生苗为砧木,嫁接繁育。

2.苗木栽植:栽植时间为春季4月中下旬或秋季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栽植密度为每公顷≤830株。

3.施肥管理:以有机肥为主,辅助使用无机肥料,每株成龄板栗树每年施有机肥≥25千克。

4.整形修剪:树形采用主干形或开心形。通过修剪保证树冠通风透光。

5.采收:全树有1/3球果开裂即可采收。人工采摘或地上拾取。

6.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7.采后处理:选择通风凉爽场所将苞果堆放7至10天,堆放厚度≤70厘米。

8.贮藏:在保湿低温(0℃至5℃)条件下贮藏,贮藏期不超过90天。

(四)质量特色。

1.感官特征:饱满,红褐色,果肉浅黄色,细腻,涩皮薄易剥离。

2.理化指标:   

 

      

单粒重g

含水量%

总糖%

蛋白质%

脂肪%

淀粉%

近和

≥9

41.0~45.0

≥13.5

≥4.7

≥1.30

≥31.6

银叶

≥9

41.0~45.0

≥13.5

≥4.1

≥1.35

≥32.0

方座

≥8

41.0~45.0

≥14.6

≥6.5

≥1.50

≥32.0

3.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三、专用标志使用

集安板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吉林省集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集安板栗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〇〇八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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