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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标签“忽悠”人 作物受损伤农民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205票  浏览93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8年9月19日 13:26
  今年以来,山西省五寨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与五寨县工商局相继接到农民举报,反映农药标签胡乱标注,“忽悠”农民的问题。通过对农药市场的检查,并且在登录《中国农药信息网》进行检索,发现这一现象还并非个例:
  
  比如一款名称为“大虫一盖绝”的农药,其标签上标注的适用农作物有棉花、玉米、花生、大豆、辣椒、枣、梨、苹果等,防治的虫害有棉铃虫、玉米螟、蚜虫、粘虫、豆天蛾、金龟子等,然而登录《中国农药信息网》后查询,发现“大虫一盖绝”所登记适用农作物为棉花与十字花科蔬菜,而防治对象也只有菜青虫与棉铃虫。
  
  而另一款名称为“害虫立杀”的农药,其标签上除了按登记时注册的适用作物为黄瓜,防治对象是蚜虫外,还多出了一项“专家推荐”,上面又列出适用作物有棉花、水稻、花生、大豆、蔬菜、小麦、玉米;防治对象还增加了棉铃虫、红蛉虫、玉米钻心虫、小菜蛾、卷叶螟、吸浆虫等。而对于“专家”姓什么,叫什么,是哪个权威部门,哪一级的专家,却只字未提。
  
  而检查中还同时发现除了杀虫剂,除草剂也同样存在扩大适用范围的情况,例如一款“草甘膦”除草剂,本来适用范围属于树林果园,然而却在标注中同样增加了粮食与蔬菜作物。
  
  究竟擅自更改或增加农药标签所标注的内容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经五寨县农林及科技部门的技术人员在实践中得出的经验显示:农药的防治范围原则上是不能随意扩大的,如果随意扩大使用范围,有时可能造成农作物减产或者绝收,有时则可能造成农作物的农药残留超标,进而危害人畜健康。
  
  尽管有些农药不一定产生药害,但是因为这种农药不针对某种病虫害,可能起不到杀虫灭病的效果,反而会延误时机,增加植物的病虫害程度,对农民造成更加严重的损失。而使用擅自更改过标签的除草剂则危害会更加严重,有可能除不掉杂草,反而把农作物杀死。
  
  那么,为什么个别农药厂家会擅自更改农药标签呢?用一家农药商店店主的话说,就是不少农药都属于广谱性农药,对于其登记范围之外的农作物与害虫也有一定效果。而只标注能防治一两种病害或虫害,农民就很少买这种农药了。
  
  一语道破了天机,原来是经济利益的驱动。但是,依据农业部《农药标签与说明书管理办法》所规定,农药标签内容都是经过国家农药管理部门审核的,即使是广谱杀虫剂,也必须在登记备案后,才能印在标签上,而农民如发现上述问题,则可直接向当地质监、工商与农业部门进行举报。当然,农民朋友在购买农药时,一定要到正规农资商店去买,并且保留好发票与标签,一旦发现防治项目与标签不符,及时停药并举报维权,以免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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