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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总商会谋划当地火龙果产业营销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166票  浏览118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9月10日 19:51
  7月份以来,厦门总商会对口帮扶的贫困村翔安区大宅村的火龙果喜获大丰收,村党支部书记陈金发为此乐不可支。陈金发乐的理由,除了丰产之外,更主要的是,厦门市总商会今年帮助其规划的品牌营销之路,让他看到了增收的前景,这将摆脱往年那种增产不增收、果贱伤农的悲痛现象。
  
  自从成为大宅村等贫困村的对口帮扶单位后,厦门市总商会在大力提供必要捐助以及广为发动下属商(协会)、会员企业予以财物、用工招聘、旅游消费等的爱心支持之余,也开始思考如何变“输血”为“造血”,以可持续发展的方式帮助贫困村解放思想、脱贫致富
  
  大宅村是自2000年从台湾引进火龙果种植的,此后,还不断在厦门市农业局、福建省农科院等单位专家的帮助下对产品进行改良,2004年之后开始进入收获期。在陈金发看来,大宅村出品的火龙果“与越南、海南的火龙果相比,颜色更鲜艳,皮更薄,肉更甜”。
  
  然而,这个“皮更薄,肉更甜”的大宅火龙果在2004年开始大量结果后的年份里,并没有让农民增产增收,也没有给大宅村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
  
  “关键是缺乏品牌观念。”厦门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蔡良涯在数次带队实地考察大宅村后,一语中的地对陈金发指出了问题所在。
  
  往年,火龙果成熟采摘后,都是在村头空地堆积如山,任由前来收果的小贩们挑肥拣瘦,杀价收购,越是丰收,越是果贱。不摘果,则烂在枝头,一年心血和投入都打水漂;摘了果,则是任人宰割,付出辛勤劳作的果农们亦是苦不堪言。由于没有统一的商标,没有树立自己的品牌和鲜明的形象,没有形成集体销售,各家果农单打独斗批销,优质的大宅火龙果一直被等同于地摊水果而遭到贱卖。
  
  几年来,定价权一直握在了那些走村串乡的小商小贩手中。
  
  在确定了大宅村火龙果增产不增收的原因后,厦门市总商会当即行动起来了,开始了帮大宅村火龙果走上品牌之路的规划和“三下乡”行动。
  
  首先,7月初组织了数家策划、广告企业“下乡”,实地了解大宅火龙果的详情、特性,然后分别提出商标设计方案进行优选。最后,中丞文化机构设计的栩栩如生的“火娃”商标形象以及全套内外包装脱颖而出,通过了由村、镇,农办等多个单位的联合考评。
  
  在确定了大宅火龙果的“盛装”后,8月上旬,厦门市总商会又组织了当地报纸、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记者“下乡”,品尝和了解大宅火龙果的口味、品种和品质、产量、种植和采摘等实际情况,通过全面的动态报道、专题新闻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大宅火龙果的优良品质,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在市民中树立起了大宅火龙果精致水果的形象。
  
  而最后的渠道“下乡”,对厦门市总商会来说,就轻车熟路得多了。其下属的厦门市果品协会开始通过协会内部的果品流通企业帮助大宅的火龙果寻找能在最短时间内体现最高价值的通路。目前,已有新华都百货等大卖场表示了包销的愿望。
  
  “现在大宅村火龙果的种植面积是230亩,今年底准备扩大到500亩,达到年产200万公斤的规模,明年底再提高到1000亩。以后,我们还将开发果汁、果茶、蜜饯等火龙果的副产品,增加产品附加值。”有了厦门市总商会策划、宣传、通路的营销“三下乡工程”,大宅村党支部书记陈金发不但喜上心头,而且对未来信心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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