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果农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
昌平区真顺村种植苹果已有20多年。在果农不断完善技术的基础上,真顺村的苹果优果率达60%以上。2001年,在昌平工商分局的大力支持下,真顺村苹果注册了“真顺”商标。但是,随着“真顺”商标在市场上得到广泛认可,“真顺”商标使用不规范,冒用、仿制“真顺”商标等问题不断出现。
为了更好地让“真顺”商标规范使用,昌平工商分局按照《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和“真顺”商标实际使用情况,与商标权利人真顺工贸集团多次协商、修改,拟定了《昌平区崔村镇真顺村“真顺”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并协助其与真顺村90户果农逐一签订协议。据了解,《许可协议》对商标使用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界定等细节进行了详细规定,例如,明确许可使用的期限,从而保证苹果质量;许可人有权对被许可人使用其它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重点监督农药残留等方面的情况。
昌平工商视点
陈敏姬 秦鸿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