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稿 (限新闻稿件,种植技术请到论坛交流)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你的位置:水果邦 >> 新闻 >> 产区动态 >> 板栗 >> 详细内容 在线投稿

罗田板栗遭遇商标之痛的启示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新华网   发布者:webmaster
热度107票  浏览167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3月24日 13:10

  ——商标之痛如何解?

  据记者了解,罗田板栗品牌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但根本原因是经营者的商标意识、品牌意识欠缺,政府措施不得力。

  从客观原因来看,一方面商标申请有难度。按照法律规定,普通商标不能使用“罗田”二字,而证明商标申报要求又特别严格。并且一个商标从申请到批准要几年时间。另一方面,为数不少的外地经营者,要把罗田板栗运到本地“换装”,当成自己生产的板栗卖。据了解,有一些外地板栗经销商在罗田收购板栗时,就直接将收购的鲜板栗装入印有“江西板栗”的大麻袋。就这样,上等的布料,最终为他人做了嫁衣裳。这些商人恰恰希望罗田板栗没有“罗田”字样的商标。

  从主观原因来看,是当地经营者商标意识比较淡薄,品牌观念不强。据对鲜板栗市场的观察,无论是农民还是商贩,有很大一部分表现出“急功近利”的缺点。政府作为市场主体的服务者,对市场主体的商标和品牌意识一直在是引导和帮助,并做了大量的工作。然而,大多数板栗的生产者,经营者对申报商标积极性并不高,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一个县生产、经销鲜板栗的企业不在少数,而申请商标的没有几家,对申请“外包装专利”的企业更是为数不多。有少数已持有或已申报鲜板栗商标的经销商,对附着商标的产品的质量要求也没有特别的讲究,与非品牌产品无异。他们只是印制一批带有商标标识的包装盒,放在商店里,谁想用就卖给谁,一个包装盒赚几毛钱。与其说是创品牌,不如说是做“包装盒”生意。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只是将商标工作的重要性停留在口头上,没有将商标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发展规划;有的制定了相关措施,但没有执行到位。一些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作风不深入,指导不及时、不具体,职能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湖北一些知名地域产品也存在与罗田板栗类似的问题。近年来,全国每年有60万人申请商标,是前几年年均数的10倍。由于申报量大,国家商标局审查不过来,商标的审批期由一年延长到三年。为了发挥商标作用,国家根据商品的知名度将商标分为三个等级:在地区范围内有知名度的,命名为“知名商标”;在全省范围内有知名度的,命名为“著名商标”;在全国范围内有知名度的,命名为“驰名商标”。从市场运行来看,在市场上份额占有率高的产品,或者有竞争优势的服务都是靠商标取胜的。

上一篇 下一篇
查看全部回复【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